足协裁定昔日国奥快马非自由身 阴阳合同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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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贾蕾仕北京报道 雷永驰[微博]案与刘健案几乎同时开打,但是两人结局完全不同,上周足协裁委会对雷永驰案阴阳合同案进行了裁决,结果不出所料,足协还是依照备案合同作出裁决,最终雷永驰未能获得自由身,这名上届国奥快马还将在中甲呆到明年才能转会。
2012年,雷永驰与原沈阳中泽俱乐部签定了“阴阳合同”,一份递交到中国足协备案,另一份是原俱乐部与雷永驰私下签定的合同。在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个条款是如果沈阳队两年内没有冲超,雷永驰可以以自由身转会。按照中国足协职业联赛注册规定,只有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才被认可,雷永驰则认为两份合同均受足协保护。
2013年赛季结束后,沈阳中泽俱乐部未能冲超,雷永驰选择从原沈阳中泽出走,离开后他还曾到江苏舜天[微博]试训,但是俱乐部表示雷永驰并非自由身,如要转会必须支付转会费,雷永驰的转会陷入僵局,为此双方将官司打到了足协仲裁委员会。
刘健与雷永驰几乎同时递交申诉,但是结局迥异,刘健案申诉的是备案合同造假,雷永驰案则是阴阳合同的裁决,根据中国足协的管理,必须是依照阴阳合同,雷永驰毫无胜机,因此,在裁决出来后,雷永驰没有上诉的意愿,他将呆到合同期满后再行离开。
不过,现在正值二次转会窗口开放,如有俱乐部看上雷永驰,并就转会问题与中泽俱乐部达成一致,雷永驰也可能提前实现自己的中超梦想。
作为国青和国奥主力队员,2009年初,因为对新赛季合同感到不满,雷永驰与好友惠家康离开了深圳俱乐部,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雷永驰和惠家康在30个月内无法获得参赛资格。2010年,成都谢菲联签入雷永驰、惠家康,在征得深足同意后,最终雷永驰获得出场比赛的资格。
2011年赛季中,雷永驰与整个主力班底被俱乐部处罚停赛停训,赛季联赛结束后,雷永驰加盟家乡球队沈阳沈北[微博](中泽前身),只是在两年之后又出现了合同纠纷。这次的裁决雷永驰虽然“不占理”,但是应该是值得同情的,毕竟他与东家签订的条款非常明晰,目的也是为了踢上中超,只是阴阳合同不被认可,而只能认栽,足协方面表示“希望今年裁决的刘健和雷永驰案能够提醒所有俱乐部和球员不要再签阴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