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巡赛宜兴总决赛规程 丁俊晖梁文博等将参数
我的台球网
“郎酒·新郎酒”杯2011中国职业斯诺克(微博)巡回赛宜兴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台球协会
江苏省体育局
宜兴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宜兴市体育局
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
三、冠名赞助: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四、赛事运营:
MY147.COM(我的台球网(微博))
五、赛事推广:
宜兴市体育中心
宜兴市世纪氿风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官方网站:
我的台球网(www.my147.com)
七、指定器材:
指定球台:君爵台球桌(广州君爵桌球台厂提供)
指定石板:磊鑫石板(江西九江磊鑫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球杆:鲨鱼球杆(佛山南海得宝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台呢:乐棋台呢(江苏常州乐棋舒康纺织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用球:比利时雅乐美Aramith比赛用球(香港新德利企业有限公司提供)
八、赛事支持:
宜兴市艺蝶针织有限公司
江苏天禄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市天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宜兴分公司
中国移动宜兴分公司
宜兴彼斯堡酒业商行
宜兴宜能国际大酒店
宜兴紫元海参馆
宜兴陶人葛(葛军工作室)
宜兴市阳羡茗壶紫砂研究所
茶帅竹器(宜兴市茶帅工艺品有限公司)
阿光摄影工作室
C2平板电脑(无锡曦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九、比赛项目:
斯诺克个人赛
十、比赛时间、地点:
正赛时间:2011年12月25日至29日;
正赛地点:宜兴市体育馆(江苏省宜兴市溪西路2号);
资格赛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3日;
资格赛地点:无锡天天台球俱乐部(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东路360号)
十一、参赛资格:
(一)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前16位的选手直接参加正赛,
(二)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17至32位的选手参加资格赛;
(三)2011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宜兴总决赛)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参加资格赛;
(四)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4名外卡选手直接进入正赛。
十二、竞赛办法:
(一)自外卡轮开始为正赛比赛;
(二)进入正赛的选手,自12月24日晚开始可享受赛会提供的免费食宿;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进入16强后,奖金兑现50%,不计入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积分;
(四)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五)2011年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前16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按蛇形排阵进位直接参加32强比赛,(上一站冠军为一号种子选手)
(六)外卡轮由资格赛中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抽签对阵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获胜者进入32强;
(七)除决赛为9局5胜制外,其余比赛全部为7局4胜制单败淘汰赛。
十三、奖励办法:
所有参加总决赛计入成绩的选手均获得1.5倍积分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8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40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200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10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3000元;
33—48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获得单杆最高分者获奖杯一座,奖金10000元(1名);
获得单杆147分选手获奖杯一座,一辆宝马轿车五年使用权(由广州君爵桌球台厂提供)。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十四、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仲裁委员:张晓冬、张燕军、张毅图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施明(微博)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派
记录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五、报到时间、地点:
(一)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及裁判员请于2011年12月21日18:00前到无锡天天台球俱乐部报到。
地址: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东路360号(崇安区少年宫、文化馆B1层)
联系电话:0510—82863600 13092082668
联 系 人:张先生
(二)参加正赛的人员请于2011年12月24日17:00前到宜兴宜能国际大酒店报到,晚间举行抽签仪式。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1号
联系电话:0510—87601888(拨0转总台) 1 8626082968
联 系 人:季科群
十六、参赛经费
(一)除分区赛出线的16名选手外每名选手需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
(二)赛会负担进入正赛选手和外卡选手比赛期间食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七、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球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着西装,系领带或领结;
(七)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在参加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未经组委会允许的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提前申报,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参赛;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和其它相应处罚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