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马六甲海峡各国商船需交费
解放日报
本报专稿 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日本三国日前商议决定,将向经过马六甲海峡的商船收取“过路费”以作为海峡基金,维护海峡的航行安全。
据报道,上述三国在刚刚结束的马六甲海峡安全研讨会上作出了上述决定,收取的“过路费”将交给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3个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家政府共同管理。据估算,如果经过马六甲海峡的商船每吨位贡献马币1分钱(约合人民币2分钱),海峡基金就可以扩充至4亿美元。
多年来,马六甲海峡一直被各国商船无偿使用。日本曾提供约1.5亿美元用于加强马六甲海峡的安全保卫,防止海盗抢劫。近年来,关于征收通行费用建立安全保卫基金的讨论日渐兴起,许多专家认为,商船作为马六甲海峡的主要使用者,应分摊该海峡的安全与环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