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出台四处罚措施 严惩绿茵场上“超龄少年”
辽沈晚报
昨日下午,中国足协召开了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检查出来的青少年球员骨龄造假名单,并进一步强调了相关的处罚措施。
为净化绿茵场,纠正青少年球员骨龄造假的不正之风,中国足协对参加国家少年集训队和参加2002年U—17冬季训练营的运动员进行了骨龄检查,在参加检测的881人中有125人骨龄检测超标,占总人数的14.2%,此外在今年7月份足协在大连进行的一次骨龄检查中,发现510名青少年球员骨龄超龄;在今年8月份的女子青少年集训中,足协发现有32名球员在骨龄问题上弄虚作假。包括九运会在内,全年检查共发现有1608人骨龄超标,对此足协分别给予禁赛1—2年等相关处罚。与此同时,中国足协还对骨龄超标球员较多的浙江绿城、四川全兴、厦门红狮足球俱乐部和成都市足协提出通报批评。
按《关于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的通知》、《中国青少年足球竞赛和训练体系实施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条款,中国足协规定,骨龄检测超标的运动员一律不准进入国少队、国青队和国奥队;收回骨龄检测超标运动员的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停止其参加大区及全国足球比赛1—2年;在停赛期间,骨龄超标球员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训练营活动,但可以参加省和大区举办的训练营训练,但不能参加比赛。
在解释骨龄检测的标准时,足协指出,骨龄检测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误差,大约在3%左右,尽管如此,相比其他协会,足协的认定标准还是比较宽松的,允许有1.5岁的误差,而其他协会则是1岁、0.8岁甚至0.6岁。足协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青少年骨龄检测工作的力度,对于弄虚作假者必将给予严惩。(记者张松记者姚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