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哨”是这样成长的 一个中国现役裁判如是说
足球报官方微博
前言:前几年记者曾一再把笔锋对准假球黑哨,但近年很少不平则鸣。记得一次社内关于假球黑哨的讨论会上,谢总开玩笑说:“你已经变得麻木了。”这是大实话,我麻木,因为很多事当你了解到更深层的问题时便会觉得无趣,假球黑哨的实质就在于表象使人愤怒,深层让人无奈,这么多年“喊打喊杀”,并无实际作用。“假B案”后苏永舜老先生在越洋来信中疾呼“除恶务尽”,但他没意识到的根本问题也许在于“恶”的源头。近日记者与一名现役裁判就此进行了一番深谈,令人惊讶的是,他丝毫不否认这是个“很黑的圈子”,他对这个圈子形成发展现状的描述和无奈,或许更能帮助我们清醒地认识中国足球的死结。
俱乐部总经理联席会“公决假B”的当天中午,绝大多数老总达成共识,一定要提议严肃处理甲B最后两轮中有问题的裁判。但下午的整个会议期间,却没一个老总站出来阐明这一提议。有老总会后说了实话,“谁愿意当出头鸟?如果提出来能解决倒还算了,牺牲我一个,幸福其他人,最怕提也白提,还得罪了裁判,以后给我们俱乐部设卡子”。这是“黑哨猛于虎”的一个变奏。很多人都认为足协重罚甲B而不严打黑哨,这是阎世铎最难服众的“死结”。按一种当然的逻辑,早就预感到“甲B要出大事”的阎世铎,完全可以通过裁判的监督来预防大事的发生,但真“出了大事”,裁判监督为何却脱了干系?甲A老总不提,足协就想不起裁判的问题?这肯定是一个幼稚的假设,事实上,“提也白提”是俱乐部的清醒认识。
黑哨的挡箭牌
据这位现役裁判介绍,实际上足协已经对这两轮甲B联赛有问题的裁判进行了处理,但仍然和过去一样是“内部处理,不公开”。最近几天,裁委会已经定下了基本处理意见,包括具体处理的裁判名单,以及停赛的时间。这名裁判透露,中国足协在这类问题上的态度一向是“不告不理”,一般是内部处理先封住,只有俱乐部拿出确切证据,证明裁判有违法行为,才有可能移交司法部门。
但这仅仅是一种态度,因为中国足球至今还没有这样的先例。此次重罚甲B后,对裁判问题反应最强烈的是浙江体育局的局长陈培德和广州吉利总经理桂生悦。他们最明确地提出了要就裁判问题对簿公堂的意思,就此也可以想象,他们之外还有多家心中不服的俱乐部在等着包抄黑哨,但从桂生悦与张吉龙不欢而散的谈话可以看出,足协并不怕黑哨的麻烦。有知情人士表示,要拿证据,就必须是有时间、地点的证据,而且有多人作证,“一对一”的指证没有法律效力。可有几家俱乐部与裁判之间的交易有第三者在场?
此前,对裁判的所有“内部处理”的理由都是维护裁判界的声誉,这是中国足球的惯例,更是国际惯例。即使是在足球发达的欧洲和南美,也从未向外界公开过对裁判甚至是对“黑哨”的处理,也没有把裁判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先例,所以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摘掉胸徽”。记者认为,这条原则应该有一个大前提,维护裁判界声誉完全是立足于专业角度,即维护裁判的执法权威,但中国绝大多数的裁判问题并非判罚尺度上的错误或遗漏,而是受利益的驱使不公正。很显然,“内部处理”从来都没有维护过国内裁判界的声誉,反倒是不公诸于众的处理方式恶化了他们的形象,“黑哨”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恰恰也就因为这个惯例成了一个挡箭牌。
庞大的“水龙头”体系
央视《实话实说》栏目有心涉及假球黑哨问题,他们了解情况时曾问了记者一个问题:如何看待黑哨?记者毫不犹豫地谈了自己的理解,“对黑哨必须首先有一个认识,这是一个已经成行成市的现象,每个进来的人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每个等在那里的人都知道你想干什么”。
香港电影《廉政风暴》描绘了一个贪婪腐朽的社会,一个上到最上层的“水龙头”、下到最基层的公务员都以黑钱和行贿维系的社会体系,不愿收黑钱的警察被人栽赃送进了监狱,而在他说服下不再交黑钱的小业主的摊档也被砸得七零八落。国内裁判界的情形也很类似。就记者接触到的这名现役裁判而言,大概只能说他尚有羞耻心,却不得不随波逐流,他说用《廉政风暴》比喻裁判界有些太过,“足球只是社会一小部分,裁判只是足球一小部分,谁能说是裁判反映了社会,还是社会造就了小小裁判呢?”
“那么多高官都受不了诱惑,小小裁判不也是人吗”?这其实是大多数裁判自我放纵的借口。你可以不收钱,但你能不近女色?记者曾经碰到过一件事,当时记者正去接待裁判的宾馆采访,同行的还有熟识的专门负责接待裁判的人士。有意思的是,这位接待人员并非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而是球队赞助企业的办公室主任。他一进宾馆大门,前台服务员便表情异样地告诉他,“人已经进去了”。因为关系不错他转告记者,这场比赛的主裁判从来不喜欢宾馆提供的桑拿服务,他花了近两天时间联系上了一名很不错的模特,谈好价钱后提前把人送进了主裁判房间。主裁判此时还正在为他们一行专设的酒席上。决心探个究竟的记者在宾馆里等了两个多小时,后来裁判们回宾馆了,很长时间后都没见那个模特或长得像模特的人从楼里出来。
你可以不收钱不近女色,但某些官方的意思你敢不管不顾吗?再追问下去,
还有更多的理由证明,每一名裁判都是“万般无奈”地上了贼船。事实上每个裁判都知道有多少因素最终影响了他们的公心。这名现役裁判提供了一个很有趣的说法,裁判界是“上层操纵,地方支援”。熟悉情况的人知道,年维泗时期是朱一先管理裁判,其后韩重德搞了几年,接着是蔚少辉,从1995年开始张健强接过裁委会。如果说职业联赛以前这项工作还只是负责调遣,那么职业联赛后,这个圈子已经不可能不受太多关系与利益左右,整个体系也因缺乏制度的约束而加速糜烂。
裁委会或足协主席就能管好这个圈子?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辽宁籍裁判李英明曾经吹过前卫寰岛队的一场比赛,引起俱乐部的极大不满,作为足协的栽培对象,不久后李英明被委派出国吹一场亚洲比赛,但他最后却不被允许出境。李英明心里很清楚,那场比赛为他留下了后遗症。这个问题中国足协能替他解决吗?
有裁判说,“谁都可以插手足球,很多问题一到深处就没法说”。明白这些问题需要时间也需要经历,远在他乡的苏永舜希望“除恶务尽”,一直在圈里混的人还会这样喊吗?
你是谁的干儿子?
记者曾经问一裁判:“如果我现在想改行当裁判,怎样才能出头?”居然得到他“赤裸裸”的包含“五大要素”的答案。第一是拜师,拜一名说话管用的人为师;第二是抓业务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跑步”的能力,现在选裁判都重视跑步,规则理解大家都不一样,这方面反映不出高下,如果你是一名懂英文的田径选手,就有最好的先天条件;第三,综合能力强,或者说公关能力强;第四,至少搞定足协一名能说上话的人,这个步骤可以在老师带领下完成;第五,离北京近,也就是离中国足协近。
相信这五大要素足以使人们了解一个裁判的成长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又在于一个说得上话的老师和一个说得上话的管理层人士。在某些裁判看来,五大要素甚至可以改为擦鞋、拍马屁、拉关系、跟师傅和处同学。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这几年真正走红而且“金枪不倒”的裁判,基本上都是出身于几所体育大学的名师门下,兼之与上层有着相当不错的关系。国内裁判界只认直系不认旁系的原因多出于此。也由于这层关系,南北裁判多有分歧,而“中央级”裁判与“地方级”裁判也大多水火不容。一名北京裁判,从1988年开始便参加昆明高级裁判培训班,这是当时最高级的培训班,连续参加三届,其后在甲A联赛中年年得到主哨机会,可是此人在裁判界口碑很差,因为他常在很简单的问题上犯错误,可是那么多低级错误却没影响他顺利晋级为国际级裁判,至今仍是最一线的裁判。在不少同行眼里,他的今天就因为他是某位名师的得意门生,并且成了名师的“干儿子”。这是裁判界公开的秘密,“不管你是黄埔几期,只要成了蒋介石的干儿子,就一定会有出头的机会”。
再以一名在国内裁判界红透半边天的人为例,圈内对他的评价却是,“如果现在(蔚)少辉还在这个位置上,他连屁都不敢放”,这大概就是裁判们全都默认的“各花进各眼”。
裁判界不排斥抵不住诱惑的人,盖因大家都抵不住诱惑,而真正招人恨的是那些“做得太离谱的”。裁判界对此有一条约定俗成的标准——看这几年的裁判停赛情况就知道。查一查这几年裁判上上下下的纪录就很清楚,那些隔几场又消失,隔一段时间又出来的人肯定是“老鼠”中的“老鼠”。今年年初,一名消失了两年的北京籍裁判又现身联赛,据了解当初足协对此人的内部处理是终身停赛,谁知现在又是一条好汉。这两年他做了什么无从得知。我们有理由相信足协永远都不会再让绿城的五名球员回到场上,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终身停赛的被减刑成两年?这就是“内部处理”的一个外界注意的盲区。
当人们指望阎世铎对裁判下重手时,阎世铎又用什么来扯断这层沆瀣一气的关系?
先打假还是先抓黑?
任何时候把裁判问题抛给俱乐部和裁判界本身,都可以得到很鲜明也很有趣的对比。俱乐部、尤其是那些初涉足球圈的俱乐部大多一肚子苦水,“我们不想做裁判,但不得不做,不做的肯定要吃亏”;而裁判们同样一脸无奈,“都是那些想操纵比赛结果的人宠坏了裁判,如果大家都不做,影响裁判的也许只有感情因素或是一些恩怨,可那些俱乐部年年都去中国足协签保证书,保证不做裁判工作却又年年照做,他们喊着打黑哨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一切到底怪谁”,甚至还有裁判说,“搞一年大家都不做工作试一试,看看还有没有黑哨”,可是谁有能力搞一年试试?
这的确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对比,先抓受贿者还是先打行贿者?就像现在的陈培德和桂生悦,就像当初哭着喊着上诉的潘苏通……行贿与受贿早已形成了密不可分的链条,正如一位俱乐部总经理所说,每个投资者都要对得起自己出的钱,“肉都买了,还会舍不得买盐?”对中国足协的保证书,或者俱乐部之间的攻守同盟,在利益面前其实是那样不堪一击。
阎世铎刀铡假B不需要理由,但却放过了黑哨,是因为“一对一”的证据不能成为证据吗?是因为决无可能找到第三者作为旁证吗?恐怕不是。(刘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