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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瓜帅要疯!手球新规变点球闹剧 穆帅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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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迪奥拉暴走了。

曼城对利物浦的英超天王山之战,阿诺德两次在禁区内手触球,两次都没有得到点球判罚,其中第一次利物浦直接打成反击,还造就了红军的第一球。也难怪瓜帅会用极其夸张的肢体语言对着第四官员反复强调,“都两次了啊” 。但可能让他更“郁闷”的是,虽然利物浦的第一球应该被判无效,但这两次禁区内的手触球,的确都不应该被判罚点球。

其实,这只不过是本赛季实行的手球新规又一次“惹事”,但它出现在了如此重要的一场比赛中,又有两个不同的案例,自然就引爆了各方的讨论。关于这一系列的规则修改,坊间褒贬不一。如今曼城利物浦一战的争论或许能让人们更好地理解规则,但未必代表这个规则执行起来就能更加清晰有效。

问题来了,手球规则为什么要修改? 

在原先的规则条文中,该犯规的名称是“故意手球”,关注点是手球的意图。人们也习惯了这种判罚方式,无意手球不犯规,故意手球判犯规。但这样一来,主裁判就有了相当的裁量权,说你有意就有意,说你无意就无意。在难以界定主观意图的情况下,新规则试图将关注点从主观的心理转移到相对客观的结果或者说影响上,这个动机完全可以理解。

首先要说的是,新规则并没有完全排除掉有意无意这个成分,只是不再作为唯一的关注点。新规开头第一句就是“故意手球仍然是犯规”:像当年苏亚雷斯那样明显在门线上故意用手阻挡必进球,这怎么改规则也肯定犯规。新规主要界定的就是“无意”的情况,哪些时候无意也要判犯规,哪些时候的无意则不构成犯规。

比如这球,洛夫伦的解围碰到了B席自然状态下的手臂上,这自然是“无意”的,按说应该继续发展下去。但这个无意的“行为”,造成了随后阿诺德手球的“影响”。孤立地看,阿诺德是手球犯规的;但正因为手球犯规的这个影响是B席的手碰球带来的,因此根据新规则,如果随后造成了得分或得分机会,那么即使是意外手触球,也该判进攻方手球犯规。

这就是所谓的更注重结果和影响,而不是手球本身的意图。如果说B席的例子不够明显的话,再来看上面这球。狼队登东克尔的头球顶在队友博利手上,随后皮球落下,登东克尔跟上再一脚打进。就连丢球的莱斯特城球员,当时都没怎么提出异议。结果经VAR回放,博利的无意手球起到了帮助登东克尔停球的作用,因此按照新规则是手球犯规。

然而博利是和登东克尔跳起来一起抢点的,他的手就在那里,不可能意识到要去躲球,说实话根本就躲不开。这也判无效,其实不太符合人们在原来的手球规则下的认知,因为这很明显是无意的,也没法避免。这都吹掉,多少感觉有点冤。当然了,这个也就是“不习惯”,因为之前那么些年看球有一种思维惯性。你要非说不合理,倒也未必。

此前曼城对热刺,蓝月军团最后时刻的绝杀球,也是因为拉波尔特抢点的时候无意手球造成了进球而被取消的。德布劳内就表示了对这个规定的不解:“你不可能把他的手臂拿掉啊。他能做什么,应该把手臂砍下来去踢球吗?”他所说的,其实就是很多人眼中的“不合理”之处。上面两球想要不被吹掉,或许都只能砍手了,否则就得自认倒霉。

不过吧,你再怎么说进攻端这个“非得砍手”的规定不合理,它好歹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判定和执行都还算清晰明了,操作难度也不大。但在防守球员的手球判罚上,执行起来就要困难得多,尤其是很多时候禁区里的手触球涉及是否应该判罚点球,这个情况其实比进攻端因手球取消进球要常见多了。

像阿诺德在比赛中的第二次禁区内手触球,就符合新规则中手臂靠近身体,并且没有让身体不自然地扩大这一条件,因此不该判罚手球犯规。

要说到禁区里的手球,德里赫特的“又双叒叕”四连,足以提供丰富的案例。这位荷兰小将连续四轮意甲都在禁区内手球,除了对阵国米那球明显是点球之外,后面三次都要用上新规则,尤其是上面这两次。两次都是对方球员让皮球改变了运行轨迹,近距离的德里赫特躲闪不及。结果一次判了点球,一次没有判。

其中没有判的那次,德里赫特赛后表示,自己当时就知道不是点球。“我只是像这样站在那里,然后球打中了我。我当时立刻就知道这不是一个点球,因为规则是如果我的手臂是放下的,这就不是个点球。”他所指的当然是“自然位置”,但这球确实看着也有点不符合认知:你手是自然位置不假,但应该有点时间躲避吧,你就干脆一点也不躲,这也没事?

但关于这一点,前意大利国脚巴尔扎雷蒂就指出:“德里赫特尝试移开他的手臂,作为一名后卫,我认为严格来说可以不判点球,否则后卫将无法进行禁区内的防守。”换言之,如果德里赫特为了不手球而快速大幅度闪避,这就意味着让出身后情况未知的大片位置,并不是很合情理。也就是说如果位置自然,又离太近躲不开,用手造成的阻挡球是没问题的。

至于上面这次手球,界定就要清晰得多,因为这是德里赫特自己有意处理球(左脚解围),碰球后导致球碰手,而且手臂处于自然位置,按照新规则不是手球犯规。而对“自然位置”的界定,新规当中指出:球员倒地时,手臂在身体与地面之间进行支撑是自然的;手或者手臂超过肩膀高度,则很少会是自然的,处于这种位置会有风险,包括在滑铲时。

按说规则的描述是比较清晰的,不管符不符合你过去看球的认知,不管你觉得是否合理,至少它给出了这么一套判定方式。但界定是一回事,执行则是另一回事。曼城对利物浦赛后,穆里尼奥一针见血:“这周那不是个点球,下周同样的情况,那就会是点球了。”

同样地,德里赫特两次相似的情况,没有得到点球的都灵总监科米就在赛后表示:“让我们失望和困惑的是,那个点球在这场没有给,而尤文客战莱切的那一个,给了主队点球。这是很相似的事件,我没有看出为什么那球给了,这球没给。”

“如果有任何原因的话,或许是对阵莱切的时候,球从更远的地方过来,他(德里赫特)有更多时间躲开。我们只是想要看到一些(判罚的)一致性。”

说白了,对于位置是否自然,球员是不是能躲开,就算规则再怎么给出详尽的定义,总有需要裁判员自己去判断的地方。而从执行标准而言,现在未必就比原先有意无意的判定准则更加清晰明确,出现不同标准的可能性仍然很大。VAR名为“视频助理”,但如果有不同的标准,或者主裁与VAR的合作不畅,那反倒有造成进一步混乱,给人留下口实的可能。

这应该才是如今的手球新规则,反而引起了进一步的混乱和争论的最大原因所在。就说阿诺德的第一次手球,就存在执行上的问题:如果不判曼城点球(不判是对的),就必须判B席手球在先,二者必判其一。现实是两个都不判,睁一眼闭一眼,这是英超裁判的风格(弊病),但严格推敲,并不符合规则。或者说,规则条文读对了,但没执行到位。

结语

手球规则的修改,出发点是将判定手球犯规的关注点从主观的意图转换到客观的结果,动机是可以理解的。相比在一些场合下有意无意的模糊,新规则能够更加明确地进行拆解和判断分析。至于你觉得有些地方不符合直觉或者“不合常理”,那其实是你已经比较习惯有意无意的这个判别方式了,一时间还没有转换过来;

但在一些问题的界定上,即便是新规则也无法给出清晰的标准,有意/无意时代的模糊现象,如今依然很有可能发生。不同裁判的理解和执行标准不同,这与有意/无意时代也是相似的。再加上VAR如今的审查和介入,造成的不明确和混乱反倒有可能有增无减;

可以理解规则修改的出发点,但想要执行好如今的规则并不容易,至少目前看起来,它并没有比有意/无意这样的判定方式更加明确到哪里去。

最后,用德布劳内的一段吐槽作结吧。他表示,拉波尔特上图这个姿势的无意手球,放在进攻端就要因为犯规被吹无效,即便是无意的;而如果后卫在自家禁区里用这种姿势手碰球,又不会因为犯规被吹点球了。“我不理解,我完全不理解,应该讨论一下。”

德布劳内关于这两种情况是否手球犯规的解释,完全符合新规。这样听起来,你会觉得有些不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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