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排球超级联赛的“共享版权”概念为何得到普遍认可?
新浪综合

导语
排超联赛新赛季版权销售预计达到3000万,而CBA版权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况。通过对这两个版权销售情况进行分析,能够对版权行业能带来哪些启示?
10月18日,排球之窗与苏宁体育联合宣布:苏宁体育获得2017-2018、2018-2019赛季排球超级联赛非独家媒体版权。
根据原来的赛程,CBA将在本周末开赛,其新媒体版权理应在这周官宣。由于CBA新赛季推迟一周开打,让CBA公司在版权处理方面有了更多缓冲时间。不出意外,CBA开赛之前,其新媒体版权也会尘埃落定。
CBA版权与排超版权,所面临的局面截然不同。日前,体育之窗CEO、排球之窗董事长高宏接受了一个小型专访。接受我的提问时,他反复强调排超与CBA没有可比性。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不过,通过对这两个版权处境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些结论,能给版权市场带来更多启发。
【现状】
排超卖到三千万,CBA版权却仍是个谜

体育之窗CEO高宏
去年是排球之窗接手中国排球联赛的第一个年头。当时,版权市场仍在持续升温。即便如此,中国排球联赛的新媒体版权仍乏人问津。新浪体育出手,拿下了中国排球联赛两个赛季的版权。
雪中送炭,总是比锦上添花更令人难忘。谈及新浪体育危难之时出手相扶,高宏言辞恳切,向对方表达了感激之情。
到了这个赛季,中国排球联赛升级为中国排球超级联赛,观赏性进一步提升,噱头更足。这让排超联赛的版权水涨船高。换一个角度来看,新浪体育算是抄底拿下了排超联赛这个赛季的版权。
排球之窗在官宣中强调了非独播权这个概念。这意味着新赛季开始前,还将有其他媒体平台入局。高宏透露,苏宁体育之外,还将有十余家媒体平台购买版权,新赛季排超联赛版权收入将达到3000万人民币。
排超联赛的版权能够卖到这一量级,得益于其所提出的共享版权理念。排球之窗打造了多款产品包,面向更多媒体平台进行销售。从结果上来看,广撒网的策略收获奇效。媒体平台可以根据预算情况,选择能够接受的版权包。
与排超比起来,CBA的版权销售是完全不同的故事。现在CBA新媒体版权花落谁家尚未官宣。CBA公司商务总经理蒋健透露,新媒体版权是非独家,可能是跟1-3家合作。
”两者(排超与CBA)没有可比性,今后也没有可比性。双方策略也不同。排超联赛是共享版权,目的是扩大排球人口,提升传播力和潜在价值,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每一家媒体平台的负担也不大,客观上符合’共享经济’的思路。“高宏反复强调排超与CBA不具可比性。
毫无疑问,CBA版权是头部资源,版权价格也远非排超联赛可比。CBA版权极有可能采用分销模式,但与排超的共享版权概念并非一回事。
CBA版权仍然希望能够卖上一个高价。虽然这个高价与之前的预期可能存在差距。能够有实力拿下CBA版权的媒体平台也就腾讯体育、苏宁体育等少数几家。CBA又是硕果仅存的少量优质资源之一。双方可选择的空间都有限,更多的是相互试探、博弈。双方就像谈恋爱,彼此都暗生情愫,只不过在权衡利弊。
排超联赛版权销售更像是广交朋友。排超与CBA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需求也不尽相同。排超元年,仍以扩大影响力为核心诉求。在排球逐渐走热的当下,只要价格合理,媒体平台当然也愿意拿下排超版权,去完善各自的版权拼图。
【思索】
排超版权销售模式所带来的启示

任何一家赛事方或者版权运营方,都希望将版权卖出一个大价钱。中超80亿更是抬高了赛事方对版权价格的预期。
赛事方有这样的需求在情理之中。可现实情况说,即便是CBA这种稀缺资源,在版权销售方面都陷入了泥淖中,中小版权所面临的困境显然更大。
排超版权销售,为中小版权方提供了一个样本。对于这些赛事而言,扩大影响力、提升赛事本身的商业价值,远比在版权市场上多拿个一、两百万更重要。
而且,即便能够卖出独播权,中小版权所获得的收益也十分有限。现在版权市场趋于理性,媒体平台不会盲目埋单。高宏坦言,排超联赛如果只卖独播权的话,收益不及版权共享,还会导致排超影响力、商业价值的下降,得不偿失。
变现方面,共享版权与会员付费会是一对矛盾体。但是,国内版权的会员付费模式刚刚建立,距离真正规模化,尚有漫漫征途。目前,仅NBA、英超以及个别中超场次能够进行采用会员付费模式。
排超踏上共享版权之路,意味着媒体平台无法实施会员付费。高宏表示,排球之窗不建议购买了版权的媒体平台进行收费,“据我所知,它们也没有收费的计划。”
但是,对于播出平台而言,变现也是一个现实的考量。高宏认为媒体平台可以通过观看广告、“边看边买”模式收回成本。“短期内,我们不倡导收费,也不认为它们会收费。媒体平台在版权运营方面会走向不同的商业模式。”高宏说。
排球之窗在版权运营上的策略和思路,不仅仅对于中小版权有参考价值,对于获得CBA版权运营同样有借鉴意义。
CBA现在已经是国内最出色的职业联赛之一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它们不需要提升影响力和商业价值呢?显然不是。它们版权面向的媒体平台有限,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操作空间。
NBA影响力够大了吧,在将五年新媒体版权销售给腾讯体育之后,它们还是把社交媒体短视频权益给了新浪微博。除了直播版权,CBA还可以打造多个版权包,在不违反与媒体平台的合作协议基础上,向其他渠道进行分销。这既可以增加CBA的版权收益,又可以扩大CBA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何乐而不为呢?
CBA版权变现方面,会员收费模式也不太可取。一方面,CBA版权并非独播版权;另一方面,电视平台的存在也会影响会员付费模式。拿了NBA版权的媒体平台变现除了依靠广告,同样可以尝试更多商业模式,“边看边买”模式更适合CBA。CBA球迷购买力更强,他们可以一边观看易建联的比赛,一边下单购买相关衍生品,毫无违和感。
现在排超联赛版权销售进入收割阶段,接下来就看CBA的了。希望它就像排超联赛版权那样,能有更多惊喜带给大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排球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