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条款阻碍浓眉去绿军,罗斯条款是什么呢,它有什么利弊呢?
娱乐通通通
罗斯条款阻碍浓眉去绿军,所以凯尔特人球迷伤心的同时,湖人球迷应该别提有多开心了。绿军本来就是他们争夺浓眉的最大竞争对手,如今绿军退出竞争舞台,湖人有种稳坐钓鱼台的感觉。那么今天就让我给大家来科普一下“罗斯条款”,以及分析它的利弊吧。

2011年11月26日,NBA劳资双方终于达成初步协议,持续了149天的漫长NBA停摆结束。ESPN记者马克·斯坦恩曝光了球员工会执行董事比利·亨特发给球员们的新协议备忘录,在新协议中,联盟将会针对那些处于新秀合同中的年轻球员设置一个"罗斯条款",以奖励那些表现出色的球员。

“罗斯条款”需球员在新秀合同内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1. 至少两次入选赛季最佳阵容,无论是第一阵容、第二阵容还是第三阵容;2. 至少两次被选为全明星先发球员;3. 至少一次当选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对于符合“罗斯条款”的球员,他可以和球队续约首年年薪最多达到顶薪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未能符合“罗斯条款”的球员,只能与续约首年年薪最多为顶薪工资帽25%的顶薪合同。

谁是第一个用了“罗斯条款”的球员呢?杜兰特是第一位使用“罗斯条款”的球员,他在2005年版本的劳资协议规定下与雷霆完成了续约,但当他的续约合同正式生效时,联盟已经引入了新的劳资协议。杜兰特在2009-10赛季和2010-11赛季连续连续两个赛季入选赛季最佳阵容一阵,满足“罗斯条款”。联盟在2011年的时候就确认杜兰特成为了第一个使用“罗斯条款”的球员。
本文来自东方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