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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练球4年就让乔丹变配角 鲨鱼永远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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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NBA史上最华丽的中锋,是姚明的偶像;他是火箭队史迄今最伟大球员,是航天城的骄傲;他是90年代中锋井喷时的王者,是和乔丹同年入选也毫不逊色的传奇。《他说》第二季第50期——哈基姆-奥拉朱旺。

中产家庭

我于1963年1月21日出生于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一个中产家庭,父亲Salim和母亲Abike经营着水泥生意,我在8个孩子中排行老三。在给我们带来殷实生活的同时,父母还向我们灌输了勤奋和纪律。我日后曾回忆说:“父母教导我们要诚实、要努力、要尊敬长者,并要相信自己。”当然,我对父母教导的实践也是分阶段的,起初我并非一个易于相处的人。

在我儿时印象中,拉各斯是一个种族复杂的城市。我曾回忆说:“拉各斯是一个非常全球化的城市……这里有很多族群。我儿时就读的学校里面,就有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或许正因为这独特的经历,我除了精通英语外,还熟练掌握了法语、阿拉伯语,以及尼日利亚当地的多种语言。

半路出家

我对篮球起初是陌生的。和尼日利亚众多男孩子一样,我投身于足球并成为守门员,曾希望成为“非洲雄鹰”一员征战世界杯。尽管我未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但后来我认为,正是这段经历锻炼了我的脚步动作、敏捷性和平衡感,也为我的封盖能力打下了基础。

我到17岁才开始接触篮球。我至今记得儿时一件趣事。一名篮球教练要求我扣篮,并站在椅子上为我做示范。随后我竟也傻乎乎地站上椅子,在他们制止了我后,我竟然不知该如何扣篮。尽管闹出了如此笑话,但我后来表示:“篮球是很独特的一项运动,我迅速掌握了比赛,并意识到这就是我的命。一切其他项目都显得过时了。”

导师摩西

1980年我移居美国,并拜在休斯顿大学主帅盖伊-刘易斯门下。当时我并没多热门,能和休斯顿大学结缘,不过因为刘易斯教练的一个朋友看过我打球,极力向他推荐而已,他们甚至都没为我安排试训。我还记得走出机场时竟无一人接机,打电话过去,他们竟让我打车到学校报到。由于未能获得出战NCAA的许可证,1980-81赛季只能成为我的redshirt赛季,在同为redshirt的新生球队中,我获得的机会也寥寥。按捺不住的我询问教练组如何才能出场更多时间,他们将我介绍给当时效力于火箭且如日中天的摩西-马龙。

当时摩西在每个休赛期都会召集NBA球员在Fonde休闲中心集训,我立刻加入其中,获得了和摩西一对一的机会。后来我认为,这段经历让我的球技突飞猛涨:“摩西帮助了我,给我机会,让我参与高水平的竞赛。他是当时NBA第一中锋,和他对阵使我的球技也快速提升。”或许正是感念摩西的教导,如今我时不时会在休赛期给NBA球员,尤其是大个子们“开小灶”。

决赛之旅

从摩西训练营回来,我像变了个人,我和克莱德-德雷克斯勒也组成了被称为“Phi Slama Jama(扣篮兄弟会)”的组合。在我因redshirt而被推迟的大二和大三赛季,休斯顿大学接连闯入NCAA决赛,但遗憾的是相继不敌北卡州大和乔治城,后一次还是我和帕特里克-尤因的首次交锋。期间我拿下了1983年四强赛MOP,也是NCAA史上最后一位来自失利方的MOP。当然,我和尤因在NBA的命运掉了个,他终生无冠,我则手握2冠,并在1994年总决赛中复仇成功,这也算是“人品守恒”吧。尽管未能为休斯顿大学带来NCAA冠军,但我日后仍成为仅有的5位享受在此退役球衣殊荣的球员。

流产的组合

在大三赛季结束后,我开始考虑进军NBA。在1985年乐透抽签改革前,状元签的归属仍靠掷硬币,而我当时莫名地预感休斯顿会获胜。我回忆说:“我当时真心相信休斯顿会在掷硬币中获胜,获得状元签,而我非常希望能留在休斯顿,因此我必须(提前参选)。”我赌对了,火箭果然获得状元签,开拓者获得第2顺位,第3顺位则属公牛。无需赘言,1984年选秀已因层出不穷的高质量新秀,以及前三顺位发生的那些事儿而闻名遐迩。时至今日开拓者仍是笑柄,火箭则一直嘴硬:“即使再来一遍,我们还是会选哈基姆。”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MJ的家伙,不过我曾有机会和他携手。在我后来出版的自传《Living the Dream》中,我曾讲述过一个流产的交易,具体内容是开拓者将德雷克斯勒和1984年第2顺位送到火箭,换取拉尔夫-桑普森。如果交易成行,火箭势必会在第2顺位选择MJ,休城将一夜间拥有我、“滑翔机”和MJ的组合,按知名体育记者萨姆-史密斯的话说,这“将改变NBA历史,或许也会让MJ的传奇稍显逊色”。当然,不论怎样,开拓者都摆脱不了成为“笑柄”的宿命。

短暂的双塔

能让开拓者不惜送出2号签和“滑翔机”的不是别人,是1983年状元秀,当时的新科新人王,身高2.24米的桑普森。我俩也组成了NBA史上最初的“双塔”。菜鸟赛季,我场均得到20.6分11.9个篮板2.7次盖帽,在新人王的评选中屈居MJ之后,位居第二。但1985-86赛季,“双塔”火箭却震撼NBA。我们在西决中轻松地以4-1战胜卫冕冠军湖人,我甚至因此登上《体育画报》封面。

在G3和G4,我总共砍下75分,连时任湖人主帅的帕特-莱利也哀叹:“我们尝尽了所有办法,甚至排出4人围堵他(指我),也尝试了从不同角度封锁他。但他的确是一名伟大的球员。”可惜的是,我们的奇迹就此止步,总决赛以2-4不敌凯尔特人。而这也是“双塔”最后的荣光。在我入队后,桑普森便改打四号位,而他接连不断的膝伤终结了他的火箭岁月,也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涯。1987-88赛季中途桑普森被送至勇士,“双塔”分崩离析。

漫长的轮回

桑普森离去,我成为球队唯一的顶梁柱,而我很快也品尝到孤独的滋味。就在1987-88赛季首轮,尽管我场均砍下令人称奇的37.5分16.8个篮板,且系列赛4场下来合计拿下150分创当时NBA纪录,火箭却以1-3不敌独行侠。赛季结束,比尔-菲奇下课,唐-切尼走马上任。

从此之后我和火箭貌似陷入了漫长的轮回。尽管我能独善其身,但火箭却连续4个赛季止步于首轮,独行侠之后是超音速,又接连2季被湖人赶回老家,航天城的春天迟迟未到。这一情况持续到1991-92赛季中期鲁迪-汤姆贾诺维奇走马上任才有所改观。当然,此乃后话。至少在我生涯前几季终结时,我仍没看到希望的曙光。

Dream Shake

我时常被誉为NBA史上攻防结合得最佳的中锋之一。防守端我兼具速度和力量,甚至能扑到外线封盖后卫(不信可问问1994年总决赛中的约翰-斯塔克斯)。此外我还具备超强封盖能力,以及在内线球员中臻于化境的抢断能力。我曾是NBA史上唯一单季封盖和抢断同时达到200次的球员,也是NBA历史抢断榜前10中唯一的中锋。

或许MJ的话最有说服力。2010年7月,MJ在采访时说:“如果由我来挑选一名中锋(组成历史最强五虎),我会选奥拉朱旺,而非沙克、尤因或威尔特-张伯伦,以及其他许多人。我的理由很简单:他太全能了……人们没意识到,他的抢断数也位居历史第7。他在场上总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从比赛全局考虑,我会把票投给他。”

而在进攻端,我最为知名的莫过于“Dream Shake(梦幻舞步)”这一充斥着各种假动作和想象力的华丽脚步动作。NCAA名帅皮特-内维尔曾感慨:“这是我所见过最华丽的大个子脚步动作。”沙克也曾表示:“哈基姆向这边迈出5步,又向反方向迈出4步,你却觉得他像是迈了20步。”我曾将“Dream Shake”总结为三个步骤:误导对手、令其懵逼、摆脱对手。当我背身接后卫传球时,我甚至会在空中做转体动作,落地后直接走底线,待对方缓过神后,又行进至反方向勾手投篮。面对这一系列流畅华丽的动作,对手欲哭无泪。

四双神迹

1990年3月29日,火箭以120-94战胜雄鹿,但这场比赛之所以名垂青史,却是由于我的神迹。该场我出战40分钟,14投6中,砍下18分16个篮板10次助攻11次盖帽,成为NBA史上有正式统计以来,仅有的4位(也是第3位)单场取得过“四双”的球员。尽管此时的我距冠军仍很遥远,但能取得如此成就,还是验证了我的全能身手。

我是穆斯林

尽管我后来和火箭喜结良缘,但起初要说休斯顿人从未怀疑过“所托非人”,那也是自欺欺人。从NCAA到NBA早期,我始终未改掉的就是一身坏脾气。我将父母的教导抛诸脑后,不但和裁判争吵,也时常和其他球员冲突,技术犯规更是满天飞。在队友、教练和对手眼中,我并非一个易于相处的人。

但正如“天勾”一样,宗教改变了昔日孤傲的我,我成为了一位虔诚的穆斯林。1991年3月9日,我在自己的名字Akeem前加了一个H,从“阿基姆”变成了“哈基姆”,但我却表示:“我没有改变自己名字的拼写,我是在纠正。”而日后我每逢斋月反而表现更佳,也令众人惊叹不已。

我是哈基姆-奥拉朱旺,这就是我的故事。

(魑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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