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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爱防守爱篮板不爱得分 这些球星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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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一名球员的价值,往往存在许多不同的角度和判断标准,这些方面所占的权重也不尽相同。但一般而言,得分能力都是球队在签约球员时优先考量的一个维度。毕竟这是一个商业联盟,观众更希望为一次精彩的扣篮,一记超远三分命中或者一连串精妙的过人埋单。所以崇尚进攻成为了存在于绝大多数球员基因里的烙印。

凡事自然没有绝对,这个联盟里也确实存在过一些,视得分为无物,特立独行的家伙们,除了得分,他们各有专长,用自己的绝活在联盟中安生立命,正是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篮球世界里一抹别样的颜色。

丹尼斯-罗德曼,是NBA历史上罕见的篮板奇才,曾经连续7年荣膺篮板王,这一点甚至连上古巨人,号称“篮球皇帝”的张伯伦也不曾做到。罗德曼曾经明确表示,自己并不在意得分,毕竟“篮板才是我在场上表达自己的方式”。

初入联盟的时候,身为一名二轮秀,罗德曼自知在球队中没有太多的发挥余地,就开始寻找能够施展自己身手的途径。而篮板球恰好就是这样一个突破口。

虽然身高只有2.01米,但是罗德曼在抢篮板方面却非常有心得,他的卡位功夫,对篮板球落点的判断,连续起跳能力以及永不松懈的拼劲都为他在拼抢篮板时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当他发现自己的才能之后,就更加在意自己在篮板球方面的技术了。他不仅会在力量房中拼命的练习,为自己打造一副钢铁之躯,更会在闲暇之余观看大量的比赛录像,观察别人投篮的角度和轨迹,来判断篮板球的落点,久而久之,他就变成了一位篮板球方面的专家。

按照队友的说法,“他有时会将自己比作是一台电脑。身体就是电脑的硬件,通过锻炼他时刻都保持在巅峰的体能状态,而软件就是他关于篮板球的知识。他知道不同投手的出手习惯,知道他们从哪个角度出手之后球会弹向哪里。”

虽然在场下,罗德曼对待篮板球技术就像是做科学研究一般充满了理性的分析和深入的思考,可是一旦上场,他就象是一头充满了激情的篮板怪兽恨不得抓到每一个篮板。与他一起共事过的前公牛球员迈克尔-凯奇就曾经表示,“罗德曼在拼抢篮板时不遗余力,简直是不知疲倦。他对篮板的执着程度就像是迈克尔对待进攻一样。”

前NBA名宿保罗-西拉斯也看到了他身上的过人之处。“最重要的是欲望。他比场上任何人都更想要得到那颗球。”只要有机会,他决不放弃抓到篮板的机会,一次起跳,两次起跳,哪怕是三次起跳,他都会奋力去拼抢。

在这种精神的支撑下,罗德曼所在的球队在篮板方面几乎总是能够超越对手。即便到了他的职业生涯末期,在他38岁高龄的时候加盟小牛队,罗德曼依然能够场均抢下14.3个篮板,这样耀眼的数据放到现在也够令那些年轻人汗颜了。篮板的优势也让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变得极为成功,他的职业生涯常规赛胜率(69.8%)甚至比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67.8%)还高。

此处专篮仿佛听见有人说,控制篮板几乎就控制了比赛。

不只是命运的巧合,还是这座城市的蓝领基因所致。在罗德曼正式退役之后,在他成名的活塞队又涌现出了一位酷爱篮板,喜欢拼命防守的家伙。作为格兰特-希尔交易的添头,2000年夏天本-华莱士带着一副钢筋铁骨般的肌肉来到了汽车城。

虽说他之前一直都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但是来到活塞之后“大本钟”华莱士立刻就展现出了极强的防守能力。头一个赛季,他以场均13.2个篮板和2.3次封盖让人们记住了这个身高不过2.06米的铁汉。

第二个赛季,他就凭出色的篮板技术(场均13.0个,联盟第一)和超强的封盖能力(场均3.5个,联盟第一)加冕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由他镇守的活塞内线也被称为NFZ(No Fly Zone,禁飞区)。

事实上大本虽然司职中锋,但是他脚步敏捷,下手利落,是一位比罗德曼更加全面的防守悍将。得益于此,大本也成为了NBA历史上第一位连续4个赛季达成1000篮板150封盖100抢断的选手。

凭借着强硬的赛场风格,密不透风的防守,聪明的补位协防,大本也渐渐成为了成为了活塞军团的精神领袖。而他最出色的表演则发生在2004年的总决赛上。他和活塞面对的是过去十年里NBA里最强大的洪荒巨兽,沙奎尔-奥尼尔。

奥尼尔在之前三年总决赛里场均得到35.9分15.2篮板2.9封盖3.5助攻,即便是同样4次荣膺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非洲大山”穆托姆博也对他束手无策。但是在大本的努力下,他终于将奥尼尔的发挥抑制在了场均26.6分10.8篮板0.6盖帽和1.6助攻,成为了活塞击败湖人“F4”的关键因素。

虽然大本时常会续上一幅爆炸头的造型,显得极其刚猛凶悍,但是在防守端他却是非常聪明细腻的一个人。帕特-莱利曾经用三个词来形容大本,分别是竞争,防守以及聪明。

如果你去看看大本的技术统计就会发现,虽然他在防守端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盖帽手,而且也有很多抢断,但是他却很少犯规,也极少失误。他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比赛。他的职业生涯犯规数只有场均1.9个,甚至不如他的盖帽(2.0个)多,而他的失误(1.0)更是比他的场均抢断数(1.3)还少。

尽管大本在场上的劣势也同样明显:缺乏进攻能力,罚球极差。但是在关键时刻活塞队依然选择将他放在球场上。他的存在不仅仅是防守端的镇队之宝,而且他的每一次灌篮,每一次排球大帽都会激发出队友更高的比赛斗志。

如果说罗德曼是一名二轮秀,大本是一名落选秀,防守是他们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的话,那么安德烈-伊戈达拉则像是在联盟中参透了篮球的奥秘一般,随着职业生涯的不断深入,才逐渐“放弃”了对得分的兴趣。

2004年,伊戈达拉在首轮第9顺位被费城76人队选中,他拥有着全面的技术和劲爆的身体素质,参加过扣篮大赛,比赛中在攻防两端都显得游刃有余,进入联盟不久就被球队当作是艾佛森之后球队的接班人来重点培养。2006年12月,艾佛森被交易到了掘金队。不管他想还是不想,伊戈达拉都变成了这支青年军的当家球星。

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里,伊戈达拉不负众望,场均得分逼近19.9分,也成为了球队的头号得分手。但是这却是他距离“得分手”这个字眼最近的一次。在其后长达十年的职业生涯里,伊戈达拉的场均得分开始逐年下滑。即便是在他生涯中唯一一次入选全明星的赛季,2011-12赛季,他的场均出手数和得分也仅排在球队第4位。

除了得分之外,伊戈达拉在其他方面做得都不错,组织进攻,单兵防守,抢断,篮板球队需要什么就做什么。2015年总决赛,由于他在最后三场比赛中决定性的发挥,成功的抑制了詹姆斯的发挥,帮助勇士连扳三局成功夺冠。他的个人价值虽然没能体现在技术统计表中,但是却得到了评委们的高度认可。最终11位评委中的7位将总决赛最有价值(FMVP)的选票投给了伊戈达拉。

虽然说得分是比赛中极其重要的一方面,但是在NBA历史上也从来不缺乏那些即使不得分,也能够为球队创造价值,为比赛的胜利贡献力量的人。正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今天的篮球世界也才如此的丰富多彩。回归比赛,记住这样的瞬间,篮球因你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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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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