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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五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的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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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2021年五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媒体宣传及版权合作伙伴”的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征集2016-2021年五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媒体宣传及版权合作伙伴。

二、合作期限

2016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5年。

三、项目说明

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简称“五超联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由国内顶级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中国大陆地区最高等级的职业五人制足球联赛。北京领驭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领驭国际”)作为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独家代理人全权负责五超联赛的商务开发及管理工作。本项目合作伙伴将负责:

(一)信号制作、传输:在合作期内,按照领驭国际规定的标准,完成五超联赛每赛季比赛的信号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五超联赛的锦标赛或者明星赛,包括开幕式、评奖活动在内的所有基于联赛的官方活动)、包装和传输工作。

(二)负责对五超联赛在全媒体、全平台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三)销售五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合作期内,按照领驭国际规定的要求,完成五超联赛视频版权销售工作,具体销售范围包括:

1. 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卫星电视平台;

2. 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地方电视台;

3. 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新媒体;

4. 中国大陆境外全媒体(电视+新媒体等)。

四、项目合作要求

(一)五超联赛每赛季比赛信号制作(包含集锦编辑制作)要求:

1.每年统筹完成五超联赛比赛、活动信号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五超联赛的锦标赛或者明星赛,包括开幕式、评奖活动在内的所有基于联赛的官方活动)。

2. 比赛公共信号制作要求(最低):

制作环境:全高清制作1080 50i

机位:6讯道高清摄像机

慢动动作:同时收录3通道慢动作设备

字幕:新奥特或同级别广播级字幕系统

卫星上行标准:

设备:卫星车或移动上行设备

上行带宽:9M

转发器:亚5 C波段

3.完成每轮联赛结束后的新闻和集锦的编辑制作。

4.制定转播手册及信号流程。

5.转播字幕及包装:全部信号制作统一的包装系统和商务体系进行呈现和提供。

6.制定信号传输标准。

7.媒体运营服务:

制定合理媒体服务流程,根据各播出平台的不同需求,提供现场解说、赛前赛后单边、瞬采及混采等服务。

(二)五超联赛全媒体、全平台宣传与推广的范围包括:

(1)卫星电视平台;

(2)地方电视台;

(3)新媒体;

(4)平媒/纸媒;

(5)广播。

(三)五超联赛视频版权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卫星电视平台销售要求:

1.须保证在全国性电视媒体的播出;

2.须保证所有播出平台均完整体现五超联赛赞助商在公共信号中的商务权益。

(四)五超联赛视频版权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新媒体销售要求:

1.须保证每赛季至少一家新媒体平台对五超联赛全部比赛的播出;

2.须保证所有播出平台均完整体现五超联赛赞助商在公共信号中的商务权益。

(五)五超联赛视频版权在中国大陆境外全媒体(电视+新媒体等)销售。

五、报名资质

(一)经国内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企业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该企业只能以一个参与征集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企业具有统筹或独立完成全国性、国际性足球赛事电视转播制作、传输的经验及制作团队;

(三)企业具有全媒体、全平台推广资源,具有全国性或国际性品牌推广和宣传的经验及团队;

(四)企业具有从事全国性或国际性体育赛事电视版权销售经验及团队;

(五)已与国内外核心媒体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优先;

(六)可以为项目提供增值商务合作服务的企业优先;

六、报名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征集单位报名。若参与企业仅一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只有按征集单位要求预先报名的企业方可参加谈判。

  1.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项目合作方案电子版;

(3) 项目报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 下午16:00

报名联系人:  曹 越  

报名邮箱: yue.cao@futsalchina.com  

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正式邮件,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征集单位会在当天18:00点之前以正式邮件回复确认谈判时间。

逾期提交或提交文件不合本文件规定,则被拒绝。

七、谈判时间、地点

1.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2月8日 上午10:00

2. 谈判地点: 见邮件通知

  1.  报价人需按征集单位正式回复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并携带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三份副本,以下为投标文件内容: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   项目合作方案纸质版,装订;

(5)   项目报价表纸质版(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所携带的投标文件应封入信封或不透明文件夹中,由授权代表携带至谈判现场,当场拆封。每个报价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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