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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赌扫黑第二批处罚名单:如公布 应与准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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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鲁蜜报道  9月上旬,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针对足坛反赌反腐扫黑的成果公布了第一批“禁足”名单,43人被终身禁足,禁足5年的有17人。虽然未公布涉案俱乐部的处罚,但在公布名单的发布会上,中国足协主席宋凯强调:“我们对治理足球行业假赌黑的态度是坚决的,无论是球员还是俱乐部,只要涉及假赌黑,都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席话,也让外界对第二批处罚名单特别关注。因为一旦有俱乐部受到处罚,尤其涉及取消注册资格或者降级,将影响联赛格局。

2025赛季联赛准入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展开,第二批处罚名单如果已经确认,应该尽快公布,至少与准入工作同步,才有利于各俱乐部的备战工作展开。

今年9月,反赌反腐扫黑后的首批“禁足”名单出炉,针对的主要是涉及“假赌黑”的球员。更早时候,涉案的足协高层陈戌源、陈永亮、李毓毅等已经在法院一审宣判,只不过,行业内的处罚尚未到来。9月公布的名单,未涉及对相关俱乐部的处罚,但当时宋凯的表态让外界感觉,对涉案俱乐部的行业内处罚一定不会少。也因此,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此事引发了行业内的广泛讨论,从赛季后期到赛季结束,大家都对哪些俱乐部涉案以及可能遭受的处罚有着各自的猜测,猜测“扣分”、“降级”的声音很多。

按规定,如有中超球队被罚直接降级,那么今年降级的球队照例将递补。如果被处罚的俱乐部更多,那么中甲的第三甚至第四名都有递补的可能。也因此,有些球队已经做了相关的准备,甚至在未来即将开启的“冬窗”,就有内外援引进的相关动作。

从年初湖北各地法院公开审理一系列案件披露的信息看,仅四名原足协高层的犯罪事实涉及的俱乐部,就数量惊人。其中董铮涉案俱乐部多达23家,陈永亮20多家,于洪臣13家,陈戌源9家。只不过,当时公开的俱乐部名字,只有河北华夏幸福、天津权健及广州恒大。比如,陈戌源案提到,他接受时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孟惊的请托,为该公司下属的华夏俱乐部在赛事安排、职位推荐、资格准入上提供帮助。2019年9月至2021年下半年,陈戌源先后收受人民币共计1600万元。

目前看来,涉案俱乐部涉及的案情,最有可能的,是不正当交易,也就是操纵比赛、打假球,还有就是行贿。那么,涉案俱乐部处罚的标准如何界定呢?

其实这可以参考上一次足坛反赌扫黑的处罚结果。当时,受处罚俱乐部共12家,8家牵涉不正当交易,其中天津泰达因在2003年11月甲A对上海国际的比赛中买球,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上海申花因在2003年11月甲A对陕西国力的比赛中操纵比赛而夺冠,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吉林延边因在2006年6月中甲第11轮对广药的比赛中故意输球,被罚款50万元扣3分;上述三家俱乐部均被要求退回比赛奖项。广州广药、成都谢菲联被罚降级,青岛海利丰俱乐部被取消注册资格,罚款20万。被罚降级和取消注册资格,是行业内对涉案俱乐部最严厉的处罚,参考成都谢菲联和青岛海利丰的案例,成都谢菲联在2007赛季中甲,以50万人民币(30万现金,20万虚假收据)通过商业贿赂青岛海利丰,后者在与其的一场冲超的关键比赛中蓄意输球。

上次反赌扫黑案,有4家俱乐部涉案贿赂,相关俱乐部都被处以罚款的处罚,山东鲁能被罚款100万元,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河南建业均被罚款50万元。

目前看来,第二批处罚名单中,如果有涉案俱乐部的处罚,也会参考此前的处罚标准,就是涉及不正当交易、影响比赛结果的俱乐部,其处罚会涉及罚分或者降级,甚至取消注册资格,而行贿的俱乐部应该会被罚款。

即将公布的第二批名单,对俱乐部和相关涉案人员的处罚,首先要等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这是行业内处罚的参考依据;其次要看涉案事实,鉴定是个人行为还是俱乐部行为;第三,如果是俱乐行为,就要看是行贿还是操纵比赛结果,如果是后者,处罚会更重。

对于第二批名单何时公布,会有哪些俱乐部被处罚,外界猜测的声音很多。毕竟,第一批公布的“禁足”人员数量以及程度,都远超上一次反赌扫黑。

上次行业处罚公布的时候,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处罚基于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二是综合考量行为发生时的历史环境及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现实。”两次足坛反腐,行业内处罚的首要依据,就是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的刑事处罚,比如在第一批名单中,就有一些被终身禁足的球员,是已经在过去两三年服了刑的。鉴于目前还有部分人员尚未宣判,可能新一批的处罚名单需要等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和判决。

第二批处罚名单迟迟没有公布,也有消息称,是因为国足在世预赛上取得两连胜后,对涉案的俱乐部以及有关人员处罚会有所减轻。但是,行业内的处罚,包括是否处罚以及量刑,都不是中国足协单方面可以决定的,并且都是有具体的政策层面依据的。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2024年版)第二条“原则”中有这样的文字: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公平,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作出处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坚决打击“假赌黑”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违规违纪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适用于各类主体的处罚”,第七款就是“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也就是所谓的“禁足”。

第十四条“仅适用于组织的处罚”,则有“降级与取消升级资格”。此外,规定里的处罚种类还包括罚款(最高不超过100万)、扣分、退回奖项、取消比赛结果、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注册资格等等。

第七十四条“不正当交易行为”明确规定:不正当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假赌黑”等不良行为,自然人或组织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的,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下列处罚:(一)自然人:罚款、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二)组织:罚款、扣分、降级与取消升级资格、取消注册资格。(三)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其他处罚。

这一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发布于今年2月,对“假赌黑”的处罚有详细的规定,此外,体育总局和公安部在2021年年底联合发布过“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有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检讨、罚款、责令上缴违纪所得、停发训练津贴和奖励性工资、开除出运动队、禁赛(终身禁赛)等处罚。涉及职业联赛的,要同时对联赛组织机构、所在职业俱乐部以及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罚。”都表明了司法机关以及中国足协针对反赌反腐反黑问题“刮骨疗伤”的决心,虽然名单尚未公布,但涉案的俱乐部也好,有关人员也好,都无逃脱处罚的可能。

相比第一批名单,第二批名单出炉的时间以及内容,影响也将更加深远。有消息称明年中超将在2月开赛,这是近年来中超开赛最早的一年。2024年的最后这段时间,各职业俱乐部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新赛季的准入工作,25日是提交准入材料的最后时间,12月底前,准入工作就将完成,随即在明年1月进入公示期。第二批名单的公布应该要跟准入的步调一致,如果涉及到有降级或者取消注册的俱乐部,那么其他有可能递补的俱乐部,就要在投入和引援上进行调整。目前有传闻称,涉案俱乐部将只罚分不降级,这一说法并未有中国足协官方证实。名单尽早公布,也能避免有俱乐部在“冬窗”引到被“禁足”的球员,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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