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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清欠动真格:欠账必须清理 不惜联赛缩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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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贾岩峰报道 上月底,中国足协发出《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全力做好2022赛季职业联赛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再次提醒超甲乙三级联赛的各家俱乐部,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解决全部历史欠薪,必须在2023年1月6日前提交最新的还款凭证,中国足协将细致审核各职业足球俱乐部提交的相关材料。

春节假期后,中国足协各部门已经开始正常工作,而清偿历史欠薪和严把新赛季准入关,是联赛的工作重点。根据记者了解,清偿欠薪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队都陆续递交了相关材料,严把准入关是一个基本工作基调。

2022赛季,根据中国足协颁布的分三次清理昔日欠薪的原则,大部分俱乐部都执行完了前两次,而第三次,由于之前各地疫情导致的很多机构不能正常办公,因此给予了适当的期限宽限,但也不会无限期拖下去,在进行新赛季各级联赛准入审核工作结束之前,各级球队都必须做好欠薪的清理工作,尤其是中超级别的队伍,不可能再像上赛季这样带着欠薪也可以准入的情况出现了。

2022赛季的特殊准入制度,经过实践来看,对于挽救中国职业联赛的老牌球队,确实起到了时间换空间的作用。比如说上海申花,尽管经历了波折被中途扣分,但还是没有放弃,而真正关乎这支老牌职业球队的生存发展和前途命运的核心股改问题,已经有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申花能够继续生存下来,不管是对上海足球还是对中国职业联赛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但是2023年,即便这样带来理想结果的“好事”也不会继续——中国足协负责清欠和准入的相关部门均表示,2022赛季的特殊时期特殊处理,不是一个常态化的决策,不可能一直延续下去,所以这个赛季,足协会敦促各俱乐部把历史欠薪问题,重点是2020-2022这三个赛季,俱乐部与球员双方均认可的薪资结算,所有在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做出裁决有正式文件的部分,做好清欠工作,原则上,将不再允许2023赛季,还有俱乐部带着应支付或者未达成协议的俱乐部准入。

上赛季结束后,本报收到了多家俱乐部的球员投诉,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相关欠款,但是其原有俱乐部却毫发无伤,没有被扣分,因此对足协相关清欠工作的公正性存有担心和疑虑。记者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后,得到了如下答复:

“首先,很多球员可能没有把清欠原则看清楚,我们上个赛季制定的归还原则,是把外援和中国球员所有被拖欠的款项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每个不同阶段都要求俱乐部归还整个金额的百分之多少,至于俱乐部是否把这个额度平均分配到每个球员头上,还是只要完成了清欠总额的要求只归还了个别球员,这个不在我们的限制之列,但是,只要是我们认为必须在清偿范围之内的,最终完成2023年准入之前,一定要还上,否则不可能允许准入。”

举例说明,假如某俱乐部拖欠18名中方球员和4名外援的工资,总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那在清欠的第一阶段,必须完成350万元的欠薪,第二阶段是700万欠薪,如果18名中方球员的欠薪总额可能不足300万,而两名外援的总欠薪款项就已经超过70%且有国际足联的裁决,那有些俱乐部在第一或第二阶段,就先把有国际足联裁决结果的外援欠薪率先归还了,这样既不违反中国足协的要求,同时也不会招致国际足联的处罚,只要在最后一个阶段,把所有欠薪全部归还就可以了,这种做法并非清欠小组执法不公。

但是,第三次归还欠薪的行动似乎也并不是所有俱乐部都能顺利完成,这里面不同俱乐部有不同的原因,中国足协根据疫情的特殊情况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时间宽限,不过再三强调,有仲裁结果的,或者双方认可、已经在足协报备的,就需要在新赛季准入审核之前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不能通过准入。

从目前中超各队的清偿情况来看,大部分球队应该经过这一年的时间都缓解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多数都能偿还或者与球员达成谅解协议。

众所周知,金元时代不少俱乐部都与球员、教练签下了天价合同,如今泡沫破裂后,很多俱乐部都入不敷出,无法支付,有些俱乐部要不是因为天价合同的拖累,仅从实力来说并不至于降级,但因为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俱乐部实在支付不了就只能失去参赛资格。

究竟有哪些被拖欠的薪资是在此次足协监管审核范围内的呢?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第一,从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没有经过仲裁、但在足协有备案合同,且俱乐部与球员双方均认可,由俱乐部上报给足协的部分;第二,俱乐部与球员双方有争议,有的球员已经离开原俱乐部,但是相关争议在国际足联或者中国足协相关仲裁部门有正式裁决文件的部分。所有符合上述内容的欠薪,均在此次审核和监管之列,无论该球员是否为在队现役、在队未报名或者已离开原俱乐部。

事实上,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欠薪情况,远比上述提到的两个部分更多更复杂,但是,无论是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还是从执法的角度来说,足协清欠小组都很难做到完全监管,比如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情况:

有些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阴阳合同”,其中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的“阴合同”部分,不在足协监管范畴;有的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在奖金分配和支付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口头承诺没有写在备案合同的部分,足协也没有办法监管;的球员与俱乐部之间有备案合同,但是没有经过仲裁,双方在支付金额上存在重大分歧的,中国足协也很难只按照备案合同部分强行要求俱乐部必须执行,因为双方可能还有其他更复杂的队内纪律处罚导致的薪资意见不统一的情况;有的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签署了民事欠款协议,其未执行的话就要走民事诉讼程序,也不在足协管辖的范畴;有的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就支付欠薪的方式达成了协议,比如用住房或者其他方式来偿还欠薪,这种私下的协议足协也没有办法做到监管。

因此,如果被欠薪的球员在没有拿到相应欠薪的同时,也一定要看看自己属于哪种被拖欠情况,如果不在此次清偿和监管范围之列,没有足协认可的相应文件和裁决作为背书,那么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中国足协一直鼓励各俱乐部与球员之间要签订阳光合同,也就是公开备案;同时如果有争议,国际足联或者中国足协都有裁决机构,可以根据各自身份去相应机构进行裁决,最终裁决符合清偿年限和标准,足协一定会监管。假如球员已经离队,原俱乐部没有及时上报,球员又无法与原俱乐部取得联系的,可以向中国足协之前公布的信箱发送邮件维权。

假如球员在俱乐部名单公布之前没有通过合理有效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很有可能过期也不再会被受理。”相关负责人员表示,中国足协早在去年上半年就公布了相关清偿案件投诉邮箱,如果球员没有收到欠薪,近期也没有通过公开的邮箱致函中国足协清偿监督部门,那么一旦过了时效,就默认为弃权。“如果是尚未审结的案件,可能会在未来的纪律处罚或者下个赛季准入的考核当中。”

但是。目前很多球队确实有经济困难,不能够一下子偿还所有三个赛季堆积起来的合同又该怎么办?这个就要各俱乐部自己想办法了,因为国际足联曾经号召过球员降薪,以及共渡难关,如果各俱乐部能够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跟球员达成一定程度的协商,削减一定偿还金额或者增加一些期限,获得球员的谅解,在偿还欠薪同意书上签字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这种情况球员需要慎重,一旦签字就视为俱乐部已经归还欠款,将不可能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从目前大部分中超球队递交材料的情况来看,本赛季中超是18支球队,中甲升上来的球队和上赛季的升班马,这七家俱乐部的情况相对比较乐观,因为他们已经避开了金元时代最疯狂的时期,除了他们之外,一些强队也都没有太大问题,比如说泰山、申花、国安和海港,都能够过关,而天津和长春也都正常,河南虽然有所拖欠但应该不至于无法解决,广州城看起来有些麻烦,股改进行得不顺利,深圳队由于两个前老总有了变故,前景也不明朗,大连人现在看起来也很困难,在等待城市管理层的调整结果,如果能够获得相应支持,也应该能够解决。作为上赛季中超正能量的代表球队之一,也是低成本运营最好的球队之一,如果大连人因为无法清偿历史欠薪问题而过不了准入关,恐怕遗憾的不仅是大连球迷。

但就这些情况,中超联赛现在怎么看都像是有球队难以继续坚持,可能注销的球队不止武汉长江一家,那么在准入的审核过程中,万一再有中超俱乐部不合规,像苏宁队一样退出怎么办?会不会允许一些已经降级的球队回归,或者由一些中甲球队递补上来?这其实是一个很考验管理层的难题。

就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而言,中国足协不排除中超缩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不排除2023赛季只有16支中超球队的可能性。当然,这只是目前的预案,但足协表露的这份决心和预案,对一些总是欠薪、运营不规范的球队其实是一次严重警告——该清退就会清退。

中超2022赛季才扩军到18支,如果2023赛季就缩编的话,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种倒退,但是,如果真的没有那么多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该缩编就会缩编,影响肯定会有,但刮骨疗毒是为了未来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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