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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冠军集体讨薪还挨骂 按合同办事为何这么难

新浪体育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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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米兰夺得意大利杯冠军,却在中国国内引发了新的舆情。

苏宁张康阳发微博庆祝:“终于再次捧起这座奖杯,但这不是终点。”

而在张康阳的微博下,包括吴曦、吉祥、李昂等一批前江苏队球员集体留言讨薪:

“恭喜国米逆转勇夺意大利杯冠军!祝贺集团和张总!可就在不到两个赛季前,我们全体工作人员与教练员球员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也捧起了江苏足球多年来的第一个全国冠军啊!……不会真的只有国外球队的努力才值得尊敬吧?我们这些球员和工作人员的欠薪等已经拖了一年多了,和解协议也违约了数月。这一年多来已经抱着最大的理解和善意,希望你们能尊重这个集体在工作期限内每一个人的努力与付出。”

球员讨要被拖欠甚至可能被赖掉的薪水,是他们的正当权利,但仍有网友发出嘲讽之声,大意是:踢得那么臭,配不上那么高工资,讨薪是不要脸。

显然这是把针对中国男足国家队的情绪,套到了中超欠薪事件上,在男足“动辄得咎”的舆论氛围下,他们做什么都要被骂,这已经成为了中国足球需要无奈面对的不良土壤。

江苏这批球员,为俱乐部拿了中超冠军,“绩效KPI”已经做到了极致,现在别说奖金,基本工资都拿不到,站出来讨个薪,显然该挨骂的不应是这些球员们。

农民工讨薪,网友骂老板,球员讨薪,网友骂球员,背后无非是仇富心理作祟。平时看他们挣那么多,早就不顺眼,这时来个落井下石何乐而不为。

其实即使江苏没拿冠军,甚至降级了,该给球员的工资也不应拖欠。

因为这是契约问题,一句话:按合同办事。

金元时代,球员工资溢价不假,但这不意味着当时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按合同办事,是任何行业的基本规则。同理,苏宁与球员就欠薪问题签了一份《和解协议》,承诺分批次补上拖欠的工资奖金,如今期限过了几个月,协议形同废纸,所以到底谁不占理,一目了然。

当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俱乐部欠薪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客观经营困难确实无力偿还,但也有主观“恶意”欠薪,有钱也不想给的。

苏宁集团维持着国际米兰俱乐部的正常运转,但对中超夺冠这批功勋球员的欠薪一直不理不睬,这到底是没钱还是有钱?难怪江苏队的球员们,会在国米夺冠之际,跑到张康阳微博下讨说法。

苏宁解散了江苏俱乐部,与中国职业足球脱钩,行业协会(中国足协)对于欠薪俱乐部的惩罚性规定对他们不再有约束力。老板失去了行规的约束,对于球员的讨薪诉求,又怎会正眼看?就是不给,能奈我何?

先玩脱钩,再玩老赖,在中国足坛的老板们中间并不鲜见。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辽足讨薪案中。

今年初,讨要欠薪的前辽足球员教练等18名起诉者,获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败诉方辽足俱乐部早已资不抵债,无力履行偿还责任,于是出现了讨薪胜诉却难以执行的窘况。

而辽足背后的宏运集团,早已“聪明”的完成了和辽足俱乐部的法律切割,声称各为独立法人,辽足欠工资和我无关,试图强行甩掉这个包袱。

如今,辽足讨薪者们已再次走上法律途径,讨薪对象变成了宏运集团,但过程想必复杂而艰辛,要先证明辽足俱乐部和实际控制人宏运集团存在公司人格混同,如能成功,那么即使辽足俱乐部破产,宏运集团也有责任补发球员欠薪。

除了走法律程序,行业相关部门又该起什么作用?

辽足门将郭纯泉在讨薪过程中就表示:“找中国足协没什么用,找了很多次也不受理,只能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

作为行业管理机构,中国足协本身对俱乐部背后的经济主体(苏宁、宏运等背后老板财团)没有任何管辖与制约作用,足协的仲裁委员会也不具备强制执行权,所以当脱钩和欠薪成为集体行为后,除非有更高层的介入,单靠足协已无力管束。

不过足协仍有自己能做的一部分工作。

有消息称,足协在研究将6年来收取的引援调节费退还给各俱乐部,据称这笔钱总额已达到18亿人民币。

退费恐怕并非中国足协自觉自愿,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各种违规乱收费进行调查,足协的调节费也在被要求清退其列。

如今,这笔钱花了多少,用在何处,剩下多少,利息多少……如何退还,如何再分配,如何确保退款用于俱乐部在足球方面的经营或补偿欠薪,都需要足协拿出相应的答案来,如真能落实到位,对困境中的俱乐部和被欠薪的球员们,多少能起到一些帮助作用。

归根结底,欠薪讨薪的问题,不能只是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不对等战争”,需要第三方机构介入,依法依规处理解决。在讨薪过程中,处在舆论道德洼地的球员,其实是真正的弱者。

身为中国球员,不该是他们的“原罪”。

(李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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