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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戴大洪炮轰中国足协问题 要靠陈戌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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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白国华 体坛大家

2019年5月24日上午,中国足协召开执委扩大会,会上宣布上港集团董事长陈戌源担任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鉴于篮协主席姚明、乒协主席刘国梁、羽协主席张军都在当选前担任各自项目协会的换届筹备组组长,因此在外界看来,陈戌源当选中国足协主席只需通过必要的流程即可。

自中国足协1955年成立以来,共经历了黄中、李凤楼、袁伟民、年维泗和蔡振华五位主席。他们当中要么是足球领域的专家,要么是体育系统内的优秀领导者,而由体制内出来的企业领导人出任这一职务还是头一遭。

陈戌源多次强调了建立职业联盟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体育总局领导的赞同。针对职业联盟,他当时提出了联盟运作、规程、市场化三项原则。

陈戌源提出应参照欧洲职业联盟的相关运作规则,让职业联赛就是由联盟说了算。他还表示要尊重足球发展规律的原则,不能在国际足联的规则之外,另起炉灶。

中国足协,终于走到了这一步——在21年前,一个叫戴大洪的男人,就用他的万言书质疑中国足球的假球、黑哨、还有中国足协的自身定位问题。他认为,建立职业联盟是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必由之路,只可惜,“戴大炮”人微言轻,炮轰过后,中国足球依旧原地踏步。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当年发生了什么,戴大洪说了些什么,在当年造成了如此大的轰动。

从1998年11月2日到12月3日,一个月时间内,足球报刊登了三篇文章,这三篇文章都和曾经担任河南建业总经理,当时已经退居幕后的戴大洪有关。

11月2日,足球报头版头条《戴大洪质疑中国足协》,11月16日,两个整版《我对中国足坛法制状况的思考》,12月3日,整版文章《中国足球要正视现实》。

可以说,这是圈中人对于中国足坛现状的一次炮轰,也是对中国职业足球的一次思考。

1998年,可谓多事之秋。

先是王健林因为足协杯的“黑哨事件”,要退出中国足坛,最终慌了手脚的中国足协只能拿当值主裁俞元聪开刀,停止他的执法资格,但最终,王健林还是借机退出了。

撤退前,王健林在新闻发布会最后对记者们说:“假如有司法部门介入,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中国足球有多黑,有多少黑哨和假球。”

其实,最“苦大仇深”的,怎么轮也轮不到万达,倘若真是因黑哨之苦而悲愤退出足坛,应是延边和太阳神之类“朝中无人”的弱者。万达退出足坛,正如王健林所说的,其实是经过深思熟虑,并非一时冲动。

“朝中无人”的,自然也包括当时身处甲B联赛的河南建业。

1998年的甲B联赛,河南建业战绩不佳,濒临降级,而成都五牛、重庆红岩以及云南红塔都是西南球队,相互之间有照应,所以建业队的保级之路异常艰难。

当时建业的主场在新乡,甲B最后一轮河南建业面对重庆红岩,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只有赢球,才能有一线保级的希望。

几名来自开封的建业球迷,为了显示决心,也为了向中国足协施压,策划了“抬棺决战”:数十人清一色身穿深色西装、戴墨镜,挽白沙抬着一口棺材进入球场。

据说这一消息被当时还是比赛监督的蔚少辉知道了,这下可吓坏了蔚少辉,如果建业球迷真的抬着一口棺材进球场,那可了不得了,自己仕途完蛋不说,中国足球的名声可也就完蛋了。

甚至有消息称,当时蔚少辉给建业承诺,如果球迷能保证不抬着棺材进球场,铁定让建业保级。

最终万众瞩目的甲B保级战顺利上演,建业也凭借自身的努力2-1击败重庆红岩。

但是建业的命运并不仅仅只掌握在自己手上,是否能够保级,还得看其他比赛的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

事与愿违的是,虽然建业2-1击败重庆红岩,但是其他场次的比分却没有按照建业的意愿结束,最终建业在赢球的情况下不幸降级。

建业球迷认为球队是被其他球队联手做掉,所以有部分新乡球迷连夜上京,要“告御状”。

当时建业队的的罗马尼亚外援尤里安对着电视镜头狂喊“MONEY,中国足球TOO MONEY,河南足球NO MONEY”,这也成为中国足球史上的经典一幕。

这就是戴大洪炮轰中国足协的导火线。

洋洋万言,不可能如数全录,这里只能代为归纳一下戴大洪炮轰的内容,有针对当时假球黑哨现象的抨击,更有对中国足坛法制状况的思考,还有对中国足协定位的质疑,还有对于职业联盟的期待。

现在,看看当年戴大炮都说了些什么?这里摘录了他的主要观点。

  1. 去年我们两次致函中国足协质疑裁判执法,今年第二十一轮联赛后和整个联赛结束后俱乐部总经理黄志诚又两次进京申诉,足协没有任何答复,并且还告诉我们不需申诉裁判。这一次他们的反应是又快又强硬,简直就是在欺负人。足协根据无中生有的说法,说我们"类似无理”、“撂挑子吓唬人”,这是典型的官僚语言。王健林说了几句话,足协又赔礼、又道歉。我们说话,足协就压制。人有强有弱,俱乐部也有大有小,你不能柿子专挑软的捏。

  2.  什么叫“类似无理”,无理就是无理。

2。 一个人死了,是被人杀死的,你找不到杀人犯,你总不能否认这个人

的死吧。假球也是这样,假球就是假球,你找不着证据很正常,但你完全可以确认这是假球。找证据的工作可以交给别人去做;比如司法机关。

你对裁判款、停赛不也是看录像吗?你处理陈亦明、王洪礼又有什么证据呢?中国足协必须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又能干些什么,“证据说"貌似有理,实质十分荒谬。首先你有没有下決心去找,当然你找了不一定就能找到;其次你找到了,会不会下决心处罚。这是最重要的两点。

3。中国足协是一个貌似合理实则荒唐的组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它还可以叫“国家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说到底它是一个民间团体,但他们的人员又以一种公务员(国家干部)的身份出现。职业足球是商业行为,你公务员插手商业行么?广告经营,俱乐部拿小头,你足协拿大头;国际管理集团的冠名权收费,你有设有交税?钱都到哪里去了?我认为中国足协必须弄清楚两个问题;ー、你有没有经营权,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不能你收多少就多少,你罚多少就多少;二、你的钱交税了吗?

4。撤销中国足协,首先从程序上改变足球管理层自身。管理者应由各俱乐部民主选举产生,他们才能代表俱乐部自己的利益。现在中国足协人员自身素质太低,这本身就是极大的缺陷。而且他们动不动就“官本位”,以一种领导者的角度来压迫你。这与职业足球“金本位”即按市场规律办事完全相悖。我觉得中国足协的领导层应由四种人组成:一是企业界人士,搞经济;二是行政管理者;三是法律界人士;四是体育界人土。另外还要有理论界人士作顾问。

5。我觉得中国足球不是个人的事,最重要的是建立法制,建立一种新的体制。我的一个观点是:没本事的人,做坏人的资格都没有。中国足协动不动就收这个钱那个钱,依据在哪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有两种,企业收费和事业收费,中国足协什么都不是,收的钱到哪里去了?我觉得中国搞足球的这么多人,居然不敢对中国足协提出疑向、提出法律质疑,反而怕这样一个机构,这オ是最大的悲哀。我们讲理、讲法、讲事实,没做亏心事,凭什么要怕中国足协?

6。无论是甲A联赛,还是中国足协杯赛,每一场比赛的投资者都是俱乐部,而整个联赛或杯赛是所有比赛的总和,因而由此产生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比赛、广告、杯名、电视转播权等等——的所有权、经营权应当属于全部参赛俱乐部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或组织。我们虽然不是十分了解欧洲各国职业足球的情况,但却听说许多国家都有一个叫做“职业联盟”的组织,它由职业俱乐部选举产生,代表职业俱乐部的利益从事经营活动。从我们获得的点滴信息来看,这一组织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与我们的中国足协不是一码事。尽管中国足协自称是所有俱乐部“整体利益的唯一代表”,尽管中国足协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但它的另一块牌子是“国家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经营方面,中国足协不能做的,国家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更不能做。

7。以职业联赛的轰轰烈烈和中国足协的经营有方,五年来应纳营业税额至少也在七位数以上。对于其它行业,这个数字也许不算什么,最近了结的成都“恩威税案”涉及金额上亿元;就是区区一个唱歌的毛阿敏,最近的一次连缴带罚,也快接近七位数了。但是对于体育界,这绝对是一个足以令人骄傲的数字,要知道,体育从来都是花国家的钱的,现在反过来向国家交钱了,称其为足球改革的成果毫不为过。奇怪的是,每每听到官员总结足球改革的成绩时,这一点不曾被人提起过。

都说足球俱乐部亏损严重,但从没听说过中国足协入不敷出。去年十强赛,不但包了专机去比赛,还给出不了线的国家队员每人发了十几万元奖金,鼓励他们下次争取出线。这钱是哪儿来的,没人告诉我们,只好在这里瞎猜。国家拨款不大可能,因为这几年,在体育界,中国足协傲视同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断了皇粮,不再花国家的钱。

那么,中国足协可能的财路还有两条:1。从联赛、杯赛的经营收入以及各种收费、罚款中,刨去费用开支以及分配给俱乐部的钱之后剩下的,也就是盈余;2。企业、社会赞助捐赠的。第一种钱,应属“生产、经营所得”,第二种钱,应属“其他所得”,均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税率是33%。

朱镕基总理上任后,国家加大了打击税收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税务大检查查出了许多偷漏大户,如前面提到的成都恩威、毛阿敏等等,但没听到有中国足协的名字。由此我们推断中国足协的纳税情况,也有两种可能:一是交过了,二是免掉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中国足坛真可以称得上是“世外桃源”了。

8。 几年职业联赛,关于收费方面,对于大多数甲级俱乐部来说也许还有一个令人头疼的不大也不小的问题,那就是体育场租金和安全保卫费。各地普遍存在“狮子大张口”和“吃大户”的现象,这不但加重了俱乐部的经济负担,同时给俱乐部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虽然通常的情况是:体育场飞涨的租金价格并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公安局高额的安全保卫费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俱乐部往往被置于一种孤立无援、无处说理的尴尬境地,只能任人宰割。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阶段整个社会对于职业足球法律地位的态度。因此,加强足球界的法制建设,除了建立自身生存发展合理秩序的需要之外,还有一个争取和确立职业足球在社会中的法律地位的任务。

9。 中国足球的职业化改主要还是在按专业足球思路在搞,如抓体能测试、海埂集训,就具体行为来说,这些都没错,但这是明显的治标不治本,要真正改革,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必须法制化轨道。我承认在转轨体制并行时期,是有许多具体的问题,我也同情中国足协的困惑一一问题在于你不能逃避现实,你必须认真研究、学习包括法律、经济各方面的知识,你不能坚持老一套、以上压下、我自岿然不动。

中国足协已经处在极度的信任危机之中,公众已经对你失去了任何信任,你必须从自身深刻地找原因,这是自作自受。

10。 即使国家给了中国足协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政策,它也不能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侵犯他人或法人〕的合法权益,这直接体现在对下属俱乐部权益的侵害。我们同意,在“出现法律漏洞、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政策可以代行法律的作用”的观点,但这里所说約政策,应该是“国家政策”而不是什么“土政策”,它的制定及施行,必须有足够的级别和严格的程度及范围。

中国足协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其行为也缺乏依法办事的严格认真的态度,《章程》的修改仅是一例。在足球圈内,许多重大问题“令不能行、禁不能止"与此有很大关系,中国足协自己谈到受到一些来自各方面的干扰,除了“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等“具体国情”的因素之外,其自身“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并勇于承担责任”是使这些干扰不断出现并屡屡得逞的最主要原因。

11。 不坚持“公开性”原则,我们如何去进行合理、合法、有效的监督?上不正下梁歪,假球、黑哨都需要做账,但要不就是白条,要不就是假帐,有个笑话说贿赂裁判的几十万全流失到了中间人手里,这是何等的猖狂?!

我们的确生活在国情之中,但我们的政策、法律在制定之时何尝又脱离了国情?中国的法律的确有滞后现象,例如对假球、黑哨的处理。但中国足协更多的是具体行为滞后于法律、凌架于法律之上,不依法办事,我们从来没说过中国足协是“非法组织”,但合法组织就允许违法吗?

以上,就是对于戴大洪观点的摘录和总结。

21年过去了,让戴大洪当年深恶痛绝的“假球黑哨”这个脓疮终于在2009年爆发,挤破这个脓疮,当然靠的不是中国足协自身的力量,而是戴大洪屡屡提及的司法介入。司法一介入,要什么证据就有什么证据,最后那些证据把中国足协自身都一锅端了。

但是,关于中国足协的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这个问题,改变了多少呢?

从表面看,进步很大,毕竟现在已经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足球管理运动中心已经被撤销了,“中国足协”这个“民间团体”成为唯一的招牌。

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再看看戴大洪的观点,发觉有些矛盾积累了21年,其实一点都没有解决。

改革终于进入深水区,中国足协也将诞生一位来自于企业界的人士——陈戌源能否完成他口中所说的目标,就留待历史去验证吧。

最后说一下戴大洪,在炮轰完中国足协以后,他在1999年汇编了一本书《与风车的搏斗》,内容当然是和中国足球的改革有关。

有人评论:戴大洪使人想起‘与他同样瘦长的堂·吉诃德,骑着瘦马,挥着长矛大战风车之悲壮天真。’对于那位孤独的骑士,尽可以嘲讽他抑或悲悯他,但是谁也无法断言他的搏斗是无谓的。”

离开足球圈以后,戴大洪的人生更加精彩。2006年开始,他真正开始了自己的译书生涯。年近51岁的他开启了人生的第二春。

这些年,他翻译的书包括《第三共和国的崩溃》《雷德蒙·卡佛:一位作家的一生》《古拉格:一部历史》第四本书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五本是《西班牙内战》。

10年间,他翻译了5部约400万字的著作,2013年被评为“年度致敬译者”。

著名出版人老六张立宪,他在《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中曾写道:“戴大洪是个雄辩的人,当年给中国足坛掀起一阵阵风浪,最终发现他的滔滔辩才没解决任何问题……就把力气用在了DVD上———他给自己做的DVD数据库是俺见过的最专业的,光是片名,就包括外文原名、香港译名、台湾译名、大陆译名、其他译名,以及他认为应该如何翻译的名字。

“二流”的足球俱乐部老总,一流翻译家——这个角色错位,非常魔幻。

这一点,和中国足球,还是非常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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