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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涮水"为何久裁不决?亚泰盼足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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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足球报

特约记者革晨报道 早在2014年就开始争议频出的“出国涮水”球员现象,近日又起微澜——一篇题为《不懂足球法规吃大亏从法律角度解析亚泰声明》的文章,从法律的视角将“问题”球员抛向亚泰的同时,也牵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足协关于“出国涮水”球员的争议为何久裁不决?

亚泰早就提出仲裁

亚泰追责“出国涮水”球员,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时间结点上看,早在2014年,他们就向中国足协仲裁委(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过仲裁申请,当时,恰好是失联球员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回到国内。亚泰方面的仲裁申请,说明他们对失联球员还是相当敏感的。

随着“涮水”球员的增多,包括鲁能、亚泰在内的多家俱乐部,于2011年响应中国足协《关于选送中国青少年球员赴葡萄牙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派旗下优秀青训球员出国深造一事为外界所知,但因部分球员受不良经纪人操控,出国深造的好事变成了坏事,不遵守承诺,钻中国政策漏洞,学成不归,引发多起争议。

近几年,从亚泰方面发布的多次追责叛逃球员的声明中,不难看出,强调的只有两点,一是相信中国足协的公信力,即当年在《通知》中做出的青训球员隶属关系“三不变”承诺,即球员出国培训期间隶属关系不变、学成归来隶属关系不变、球员归原单位所属;二是亚泰青训球员在年满18岁时签订的《协议书》、《合同期》合法有效。这两点不会因为中国足协领导层更迭而失去法律效力。

不过,也正是因为足协领导层更迭,导致了“出国涮水”球员争议频出,且久裁不决。

以李帅为例,早在2016年2月2日,亚泰知晓其从国外转会一方时,就向中国足协递交了关于追究违约球员李帅的《仲裁申请书》,同年4月,仲裁委立案并开庭。

2017年,由于李帅对其与亚泰签订的《协议书》真实性存在异议,因此双方同意由仲裁委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因李帅拒绝支付司法鉴定费用导致案件仲裁中断。后经亚泰多次致函并要求尽快做出仲裁决定,仲裁委于2018年恢复案件仲裁并组织多次开庭。同年8月,由李帅及代理律师指定的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为:“李帅”签名字迹与样本材料上的“李帅”签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该鉴定结果足以作为仲裁委仲裁的重要证据,但结论出来4个月后,仲裁委却迟迟未再审,在亚泰多次催促下才于2018年12月24日再次开庭,亚泰当庭出具了新的书证和人证,再次证明了《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球员违规违约的事实。

此外,2014年4月,杨艾龙、孙兆靓、关昊和另一名拟效仿“叛逃”的球员先后向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裁定确认亚泰与球员签定的《合同书》无效,但球员在庭审中却当庭承认《合同书》的真实性。2014年7月,仲裁委下发裁决书,认定亚泰与上述球员签订的《合同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合同法》中的无名合同,认定亚泰与球员签订的《合同书》合法有效。裁决下发后,杨艾龙等球员却失联并再次“叛逃”国外。

久裁不决,亚泰“出国涮水”的违约违纪球员的案件审理期限,最长的已近3年,而根据中国足协案件仲裁管理相关规定,仲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让亚泰方面无法理解的是,他们得到了仲裁委“关于亚泰的仲裁案件现在全部冻结”的答复。

必须严打“出国涮水”

对于网上那篇雄文,亚泰方面没有回应,是因为他们去年12月11日已发布了《关于不同意李帅、杨艾龙等五名球员转会的声明》,在新赛季转会窗口开启时,提醒有意引进问题球员的国内俱乐部,他们还是“问题球员”。

依据《中国足协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仲裁委对亚泰与李帅、李嘉晨、孙兆靓、杨艾龙等球员的仲裁案件具有不可争议的管辖权。亚泰“追逃”涮水球员,赢得了外界的同情和支持。舆论认为,首先这些球员出自亚泰青训,其次未满18岁的球员只能签协议,亚泰青训是免费的,多年的培养付之东流。然后足协组织了葡萄牙青训大名单,加上不良经纪人怂恿,导致后期亚泰年轻球员外流,这就是事情的简单经过,虽然中国足协领导多次变更,但这不能影响之前做出的承诺。

在中国足球领域,“出国涮水”一词最早出现在2018年1月31日中国足协颁布的《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七条明确了严厉打击通过利用涉外转会手段逃避培训约定的行为,而同年12月中旬,《意见》修订版更是取消了原有关于球员23周岁的年龄限制,并将原有对违规球员处以停赛24个月的处罚,改为违规球员须转回原俱乐部或经原转出单位书面同意方可办理转会手续,即“无论何种原因,球员从其他国际足联会员协会转回国内的,若该球员在此次转回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球员须转回原俱乐部,或新转入该球员俱乐部须提供原转出培训单位同意其转会至其他俱乐部的书面同意函,否则不予办理转会手续(原转出培训单位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不在此限)。”

基于重新修订的《意见》,亚泰上个月再次发表声明,提及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4名“出国涮水”的亚泰青训球员违约违纪一事,并告知有意引进上述4名球员的俱乐部,亚泰不同意他们转会的请求。

亚泰方面认为,2011年中国足协组织的出国培训,给各参与俱乐部带来的球员资产流失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如不采取必要措施,遏制和打击这种“涮水”行为,对中国足球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贻害深远,对中国足球投资人也是一种伤害。

亚泰期待仲裁委能够尽快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惩治“叛逃”球员的违规违约行为,保护中国足球良好发展环境,规范中国足球行业管理,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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