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关注鲁能主场商户哄抬物价:不整改就曝光
7月31日讯,中超山东鲁能俱乐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告诫函。此前鲁能足协杯主场对阵恒丰,鲁能大球场内出现了“饮用水抬价事件”,将原价5元的纯净水提价至15元。此事在山东球迷当中引起广泛热议,山东省物价局今天发函对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各经营者提出了提醒告诫。
附山东省物价局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告诫函全文:
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各经营者:
近期有群众反映,在7月25日山东鲁能主场比赛期间,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内有经营者借天气炎热之机,将纯净水提价至15元一杯,在网络上引起关注,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期间场馆内的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对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各经营者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经营销售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也不可任性而为,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 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在球赛、演唱会等大型活动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严格履行明码标价法定义务,对所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利用相对封闭的市场环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诚要求,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认真整顿。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反垄断法》 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济南市公安局治安三大队、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部门,做好奥体中心场馆大型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广大观众和社会各界发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共同营造鲁能泰山良好的主场氛围,维护好济南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