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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华夏战鲁能争议应判点球 这是故意手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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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鹰眼看裁判

本周六下午,河北华夏幸福队2018赛季第一个主场比赛,迎战来访的山东鲁能队。前两轮赛后,华夏幸福队取得一平一胜而鲁能队获两轮全胜战绩,本场比赛的重要性和关注度不言而喻,因此中国足协裁委会派出了亚足联精英裁判傅明来执法本场焦点比赛。最终,主场坐镇的河北华夏幸福队1:2负于山东鲁能队。

本场比赛,裁判员傅明精神面貌不错,跑动也很积极,但在个别关键球的判罚和处理上还需要总结和提高。

下面,我们来看看本场比赛的两个判例:

1   55分钟

华夏幸福队前场左路罚出战术角球到罚球区前沿,进攻队员将球挫传到球门区附近,跟上的华夏幸福队22号胸部停球,身后的鲁能队22号队员将华夏队22号拉维奇撞倒。

此时裁判员哨响,跑到犯规发生地点,用左手拍打自己的右手手臂,示意华夏队22号拉维奇手球犯规。

这个球到底是谁犯规?首先需要明确:球确实碰到了拉维奇的手,但是,是先有的鲁能队22号队员在后面的冲撞拉维奇犯规,才导致攻方手触碰球。守方撞人犯规在前,攻方手触球在后。裁判界俗称的:第一犯规判不出来,判了第二犯规。这个球,应该是一个清晰的罚球点球,而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一个明显的“反判”。

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通过比赛画面可以看到,当时裁判员的位置和角度都不错,不存在视线被挡或位置与队员重叠等问题。这个球,裁判员可能是识别动作不清造成的。当出现这种双方队员一前一后试图争抢球时,裁判员的注意力应当注意身后队员的推、撞等动作。

2   59分钟

华夏队左路下底传中至罚球区中路,跟上的华夏队员射门,被鲁能队3号队员用手臂挡出。

裁判员没有进行判罚,比赛继续。球发展到中场附近,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

此时按住耳麦和视频助理裁判(VAR)沟通,沟通了大概20秒左右,裁判员做出了电视画面手势,跑到场边观看视频。

看完视频后,裁判员回到场内,以坠球的方式恢复了比赛。

整个过程如上所述。

下面我们开始分析问题 

这个球,从场外VAR的角度去分析。球在比赛进行到中场时,裁判吹停比赛,按住耳麦和VAR沟通。说明本场比赛的VAR通过查看之后,认为59分钟,鲁能队3号队员用手臂挡球,认定为手球犯规(VAR指南中要求,VAR认定明显的、清晰的球点球犯规,应当提示裁判员)。

这里要明确一点,这个球一定是场外的VAR提请裁判员回看,而不是裁判员要求的回看。当值裁判员通过场边视频回看之后,认为这个球不是手球犯规,因此维持了自己的原判。作为场外的VAR,当球点球发生时,VAR必须认为当值裁判员做出的决定是个明显、清晰的错误时,才能够提示裁判员。

对于这个球,VAR的认定裁判员应当是漏判了球点球。但按照VAR指南要求,鹰眼认为,这个球不是一个十分明显、清晰地手球犯规,不是一个明显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因此VAR应当不给裁判员做出提示。而且从事实结果来看,这个球裁判员没有采纳VAR的意见,维持了自己的原判,说明这个球VAR与裁判员的配合是个不成功的配合判例,导致了比赛没有必要的中断 。

关于FIFA对故意手球判罚的参考因素提醒裁判员考虑队员手臂的位置是否自然(是否扩大防守面积,英文是making body bigger;手臂的位置是否冒有危险taking a risk)。

故此,如果防守队员将手臂放置有危险的位置,裁判员可以判罚故意手球。

那么我们从裁判员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手球。华夏幸福在射门的时候,鲁能队3号队员转身封堵,球触及到了他的左臂。这个队员出来封堵,是冒着有手球风险的可能性的,手臂的位置属于非正常位置。因此这个球应当是个故意手球犯规,作为裁判员应当判罚球点球。

VAR的宗旨

   最小的干扰、最大的受益。就事论事,本场比赛除了上述这个判例配合不太成功以外,其他几个进球,VAR的查看速度都很快、很职业并尽可能的减少了比赛的中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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