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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怕的“阴阳合同”问题,NBA早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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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chengyan6 诚言SIR

1997年8月,加内特只有21岁,场均17分8板3助的他,干了件猛事:拒绝了森林狼1.02亿的合同

媒体炸了锅“这个年轻人到底在想什么?”

加内特合同的最后一年,森林狼猜不准,如果不和他签约,到下一年放加内特到自由市场。。。。。。。。。森林狼很有可能会失去他

麦克海尔多年后回忆“我想他会走的”

明尼苏达应该有这个觉悟:如果你不拿钱去砸球员的话,作为小球市,你又还有什么优势呢?(灰熊:嗯?)

距离截止日10月1日只有一天了,两方不断商谈,拒绝,再协商

终于,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接近达成共识

经纪人给加内特打了个电话“凯文,你得来一趟,把合同签了”

21岁的大孩子加内特在电话那头,似乎不那么感兴趣

“我们正在听一张最火的专辑歌曲,等等再签可以吗?”

经纪人动了气,凯文加内特乖乖过来签了——6年,1.26亿美元

因为加内特的大合同,森林狼有点下不了台面

比赛总不能就派加内特一个人上场吧,得找点帮手

当然,有了加内特,许多年轻才俊也恨不得投奔森林狼,很大可能性能联手拿冠军

森林狼看上了95年状元乔史密斯

但说实话,他们手头上钱有点不够了

怎么办?他们决定铤而走险,签“阴阳合同”

虽然这个做法在多年后看起来,愚蠢至极

如果要为了詹姆斯,科比,杜兰特这样的球员冒险,是很值得的

但是乔史密斯。。。。。。。。。。

1999年停摆赛季前,明尼苏达森林狼就干了这件蠢事

这位马里兰大学的明星球员乔史密斯,在1995年被勇士选中,状元

在进入NBA后,16年待了13支不同的队

没进过全明星,没入选过最佳阵容

到2011年退役的时候,他场均10.9分6.4板,一个极其普通的“状元”

时间回到1999年,NBA停摆后,乔史密斯成了自由球员

他跟森林狼签了份175万美元年薪的合同,这在当时远远低于市场价

很奇怪的一点,他在勇士的三年分别领到247万,279万,317万的年薪

而且表现也越来越好,场均17+7的一个球员,怎么第四年就只有175万了?

要知道,之前勇士可是给他开了4年3600万的续约合同,史密斯可是拒绝了的

乔史密斯在森林狼,怎么着也得拿个600-1000万才合理

1年后,几乎是戏耍整个NBA一般,乔史密斯又和森林狼签了份一年235万的合同

联盟怀疑了,调查发现:乔史密斯和森林狼签了个“under-the-table”合同,上不了台面的

乔史密斯将在未来三年(1999、2000、2001)分别和森林狼签下一纸一年合约;

而等到2001年夏天,森林狼将会用大鸟条款和已在球队效力三个球季的史密斯

签下一张7年、总价4000万-8600万的合约,视表现而定

森林狼被罚了350万美元,夺走了他们未来5年的首轮签,球队管理层被罚了个遍

当时球队运营副总裁麦克海尔狡辩说“我已经四五年没看过合同了”

“而且,至少有8-10支队也在做这些勾当,只是他们手段比我们高明罢了”

之后的乔史密斯,理所应当的,和森林狼最后一年的合同作废,只得和活塞签约

辗转了几支球队,被交易,又回到森林狼打了两年,再被交易,辗转,还出现在76人和掘金的那笔大交易里面

那笔交易里面还有一位球员,阿伦艾弗森

而乔史密斯,只是一个平凡的添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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