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篮联严惩!中国男篮遭遇两次误判细节曝光,中国篮协应上诉_比赛_中国队_裁判
每日新闻摘录
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随后发生:当值主裁判、新西兰人瑞安·琼斯在回看录像后,不仅没有将日本队这次明显的恶意动作升级为违体犯规,反而转身向提出抗议的郭士强吹罚了一次技术犯规。
根据国际篮联的规则,违体犯规是指“不在规则精神和意图范围内的、过分的身体接触”。针对躯干,特别是腹部的恶意膝击,通常被视为严重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应被直接判罚违体犯规。 裁判的回看本应是纠正错误的机会,但结果却是惩罚了受害方。 这次判罚的尺度失衡,让所有观看比赛的人感到震惊。
如果说第一次判罚是“尺度失衡”,那么仅仅14秒后发生的第二次判罚,则彻底点燃了舆论的怒火。比赛时间还剩20秒,胡金秋在中国队后场奋力抢下了一个关键的防守篮板。 日本队的归化球员科克在拼抢中,腿部同样有一个侵犯胡金秋的动作。
在身体对抗中,胡金秋护球时扬起了肘部,科克随即夸张地倒地。 主裁判瑞安·琼斯哨响,吹罚胡金秋犯规。 日本队主教练对此判罚并不满意,他选择了行使教练挑战权。
录像回放再次启动。 慢镜头清晰地显示,胡金秋的肘部与科克的身体接触非常轻微,甚至被许多球迷质疑为“空气犯规”或科克的假摔。 然而,裁判组经过商议后,做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他们将胡金秋的普通犯规,升级为一次违体犯规。 再加上此前郭士强的那次技术犯规,日本队因此获得了罕见的“三罚一掷”机会,即三次罚球外加一次前场球权。
在短短14秒内,中国队从领先7分的一方,变成了连续被吹罚一次技术犯规和一次违体犯规的“犯规方”。 日本队利用这三次罚球将分差迫近。 如果不是中国队此前建立的优势足够大,这两次连续的争议吹罚,极有可能直接葬送整场比赛的努力。 著名篮球解说员杨毅在赛后评论时,用词极为严厉,他称这场比赛是“国际篮球历史上比较无法无天的一场球,比较疯狂,非常夸张的一场球”。
这场风暴的中心,是新西兰籍主裁判瑞安·琼斯。 他的FIBA裁判编号是1012。 在国际篮联的裁判体系中,能够执法世界杯预选赛这类重要赛事的裁判,通常都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
然而,瑞安·琼斯在本场比赛中的表现,尤其是最后时刻对双方类似身体接触动作采取截然不同的判罚标准,引发了对其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广泛质疑。 赛后,大量愤怒的中国球迷涌入中国篮球协会的官方社交媒体账号评论区,刷屏要求篮协就判罚问题向国际篮联提出正式上诉。
那么,中国篮协到底能不能上诉? 上诉又有什么用? 根据国际篮联的规则体系,临场裁判的判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即时性。 像技术犯规、违体犯规这类直接影响比赛进程的判罚,一经做出即为最终决定,不接受赛后的申诉来改变比赛结果。 这是FIBA为了维护裁判权威和比赛流程稳定性所设立的核心原则。 也就是说,无论上诉与否,这场比赛的胜负结果都不会被更改。
但是,无法改变结果并不意味着上诉没有意义。 FIBA设有针对裁判纪律问题的投诉渠道。 如果教练或球队所属的国家篮协认为裁判在执裁过程中存在故意偏袒、重大程序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通过正式途径提交投诉。
上诉的核心目的,并非推翻赛果,而是表达严正立场,对争议判罚提出正式抗议,并施压国际篮联对相关裁判进行调查,避免其在未来中国队的关键比赛中再次执法。
中国篮协在这方面并非没有先例。 早在2013年,中国篮协就曾就日本篮协违规归化中国青年球员李明阳一事,向国际篮联递交申诉函并成功表达了自身立场。 2021年,中国篮协也曾就FIBA开出的一笔巨额罚款提出申诉,并委托专业律师跟进。 这些案例表明,中国篮协具备在国际场合就争议问题采取正式行动的经验和能力。
球迷的愤怒情绪在社交媒体上持续发酵。 他们不仅要求篮协上诉,甚至有人发起了针对当值裁判组的网络举报行动,提供了国际篮联官方的违规举报网址和具体操作指南。 这种自下而上的巨大压力,也考验着中国篮协作为管理机构的决断力。 在竞技体育中,面对明显的不公判罚,一味的隐忍和沉默有时会被视为软弱,可能导致对手和裁判在今后的交锋中变本加厉。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中国篮球在国际赛场上长期面临的一个系统性挑战:裁判问题。 就在此次世预赛风波发生前不久,国际篮联刚刚取消了闫军、杨宏峰等多名中国CBA联赛知名裁判的国际级执法资格。
这暴露出国内裁判的执裁水平、理念与国际顶尖标准之间仍存在差距。 国内联赛中有时被诟病的“主场哨”等问题,使得我们的球员和教练在国际赛场遭遇严格甚至苛刻的尺度时,往往需要更长的适应时间,有时还要付出比赛的代价。
#体育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