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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委员会:“我知道规则 因为规则就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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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扔棒导致掉棒的美国女子4X100米接力队竟然被允许重赛,竟然进入决赛,竟然“成功”挤掉中国队!中国队按照规则,两次申诉,据理力争,但都被不幸驳回……

这种匪夷所思的场景竟然出现在奥运会舞台上!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通过观看慢镜头,美国队掉棒的原因明显在于自己的交接棒出现严重问题。但她们却能罔顾事实,通过将掉棒原因转嫁给巴西队,达到了重赛的目的。

但是,这真的符合规则吗?

按照国际田联的规则,当一个运动员在比赛中因为被推挤或被阻拦而影响其前进时,如果裁判认定该运动员被严重影响了,则可以判定其直接进入下一轮。何为“严重”?严重的标准为何?裁判的判断是否符合规则?谁又来监督裁判?显然,规则里面有漏洞。

即便重赛,在国际比赛中必须有两个队以上一起比赛,且来自不同国家,成绩才会有效。

我的朋友、田径专家窦雨佳在他的朋友圈说:与加拿大籍裁判委员会负责人交涉,拿出规则让其解释,得到这么一句话:我知道规则,规则就是我写的……

不知道这位加拿大负责人此话究竟为何意?难道说作为规则制定者,就有绝对的话语权?作为规则制定者就可以生生践踏规则?那要规则何用?

明知规则不许,却生生践踏规则,美国及其追随者的这一做法就是强权政治的表现。

美国向来实行双重标准,根本的目的就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2011年大邱世锦赛男子110米栏决赛,刘翔被罗伯斯拉手影响了冲刺,痛失金牌。虽然中国队提出抗议,虽然罗伯斯的成绩被取消,但冠军还是归属美国人理查德森。彼时,怎么没有重赛?美国人的规则意识呢?国际田联的规则意识呢?典型的啪啪打脸!

追求“最快、最高、最强”的奥运会本是各国通过体育竞技平等交流的机会,本是远离政治的场所——奥林匹克休战,首次组建难民队的创举,都是奥运会值得称道之处。

但是如今的体育早就难言纯粹,因为过多的政治、经济因素掺杂其中,作为最大的综合性体育赛事,奥运会更是难以置身事外。美国口口声声说规则意识,但是在这件事上却无视扔棒事实,罔顾规则,罔顾别人通过正当方式晋级的既成事实,何来规则?何来公平?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归根结底,我们还不够强大,我们的话语权还不够多,我们还不是规则的制定者,如是而已!

“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这是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原则”条款中的一段话。

共勉!

新浪看点特约作者:NBA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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