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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VAR并不能实时划出越位线 斯威好球被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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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鹰眼看裁判翘楚版

在率先开打的中超联赛第21轮北京中赫国安VS重庆斯威的比赛中,出现了两粒疑似越位与不越位的进球。这两个判罚都是经VAR查看之后,做出的判罚决定,然而这两次判罚结果却全然相反。尤其是重庆队临近上半场结束时的进球被吹掉,引发了广泛的热议。

今天,我们在分析判罚结果之前,先和大家聊聊关于VAR的话题。

随着联赛的逐渐深入,对于球迷来说VAR从陌生逐渐的转向熟悉。对于VAR的介入,也慢慢地被大家接受起来。但本场比赛中,重庆队在上半场补时阶段所攻入的进球,VAR的判定和我们在电视转播中,通过画面制作出的越位线,看到的越位却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鹰眼咨询了某主播台的负责转播的专业人士,给出的答复是:在中超比赛转播中,会将转播画面时时传递给一家视频制作公司,该公司会迅速提取视频中的内容,运用DELTA(希腊文)技术,立刻将转播所需要的越位线、人墙距离、球距球门距离等制作出的画面,再传给转播方。这样,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就能够看到以上的内容了。但不是所有涉及的越位等情况都能够有这条越位线,像本场比赛国安队的第一个进球,当时转播画面中是没有给出越位线的,而像重庆队的这个进球,转播方是给出越位线的。据鹰眼了解,DELTA这项技术是非常地成熟的,能够准确的画出越位线。这些相关信息同样是可以传递到VAR所在的视频监控室的,但由于转播的滞后性或者有时不能提供越位线等情况,VAR是不能够通过此画面作为判罚的依据。而VAR在通过查看回放视频时,VAR的设备是不能通过科技手段给出准确的越位线的,而是VAR根据过往的执法经验,人为的、手工的去寻找越位线。有时出现较难判定的、是否处于越位位置时,VAR会用一些相对笨拙的方法与手段,例如用手或纸张作为标尺,平行于球门线、罚球区线等方法,手工的去选择这条越位线,从而做出是否处于越位位置的判定。这就难免会出现偏差,以至于有时做出的越位判罚决定也会出现错误。

就像重庆斯威队的这个进球一样,我们在转播中,看到的是如下的画面,而且有一条明显的越位线会呈现在我们面前。(见下图1)

根据转播所提供的画面来看,这个球的关键在于,重庆队传球瞬间,位于画面下方的重庆队20号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越位位置的定义。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头、身体和脚的任何部分在对方半场(不包括中线),头、身体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所有队员的手和手臂,包括守门员,不用考虑。

根据这条规则,我们可以看到,重庆队20号队员,除了手臂比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球门线外,其身体的头、躯干、脚的任何部位均没有处于越位位置。也就是说重庆队20号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

与此同时,我们也通过正常的转播画面截取了一张进攻方触球瞬间的定图(见图2)

当时重庆队接球队员向球门线方向跑动,防守方倒数第二名球员向罚球区外跑动,根据草皮的深浅颜色作为参照,进攻方队员是不处于越位位置的。

我们再来看看当时裁判组对于这个球的判罚,当重庆队进攻时,将球传到边路20号时,此时第二助理裁判员并没有举旗示意越位,之后重庆队20号将球传入罚球区中路,重庆队27号队员将球攻入。

而此时,第二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这里,根据VAR指南要求,第二助理之所以在球进门之后举旗,说明第二助理运用了延迟举旗技术,认为在进球之前重庆队有越位犯规。

我们再来看看传球一瞬间时,第二助理的位置显然是没有跟上防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的位置,位置拖后。助理裁判位置拖后,对于示意越位犯规是没有说服力的。

当第二助理裁判举旗之后,我们可以看到VAR和裁判员沟通,说明VAR在查看此球是否越位,沟通了1分40秒后,裁判员判定了此球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根据转播画面,给出了一条清晰的越位线,我们可以认定此球不越位。但对于VAR来说,这个球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且VAR所查看的视频画面是没有这条越位线的,只能根据过往比赛经验,人为的去判断是否越位犯规。但遗憾的是,出现了偏差,导致了重庆队一粒很好的进球,被误判。

有个别裁判员质疑,转播画面所提供的越位线是否是进攻方触球一瞬间的越位线。作为中超联赛的导播人员,经验相对丰富,对于进攻方触球瞬间,找准接触点某一帧的能力是不低于视频助理裁判的和相关操作人员的。

我们再来看看本场比赛国安队攻入的第一个进球。比赛进行到21分钟,国安队前场左路28号传中,17号射门被重庆队守门员挡出,随后国安队23号补射破门。进球之后,第一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

这个球,第一助理裁判同样运用了延迟举旗技术。通过转播画面,这个球之所以第一助理裁判员举旗,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国安队28号队员在传球时,中路国安队的17号巴坎布是否处于越位位置。

我们可以看到,当国安队28号触球的瞬间,位于国安队28号队员身前的重庆队防守队员左脚脚尖更拖后,更接近于本方球门线,因此国安队17号巴坎布并不处于越位位置。而裁判员和VAR同样进行了1分多钟的沟通后,判定了此球不越位,进球有效。

有观点质疑,当值裁判员伊尔马托夫判定重庆队进球无效,为何不亲自到场边回看视频?这里要和大家解释下:对于是否处于越位位置的干扰比赛的越位犯规,场上裁判员通常会通过VAR的认定来进行判罚的。除非是越位位置队员是否造成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场上裁判员会通过场边回看视频,做出判罚的决定。

本场比赛的这两粒疑似越位与不越位的犯规判罚有几个共同点:

第一,两个判例,两名助理裁判员都是运用了延迟举旗技术认定越位犯规的;

第二、对于VAR来说判定进攻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是具有一定难度的;

第三、VAR与裁判员都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沟通才做出了判罚。

由于这两个球进攻队员的位置都是介乎越位与不越位之间,对于VAR的判定存在较大难度,导致比赛停顿时间较长。但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本场比赛是外籍裁判员执法,VAR和外籍裁判语言的沟通似乎不太顺畅,我们也可以通过转播画面看到,在沟通的时候,第一助理裁判也参与了其中,充当起了翻译的角色。

对于本场比赛,VAR所引发的争议,再一次证明了,有了VAR之后,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够解决的。就像文中所举的例子,对于寻找越位线来说,其实VAR是没有真正能够从技术角度去解决,而是人为的、凭借着过往的判罚经验去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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