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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兴:不罚奥斯卡天理难容 应参照申花二将处理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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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德兴社

昨晚越秀山体育场的一场好球,因为裁判的业务素质(姑且先不论品德)低下而被彻底毁掉!最终,广州富力队和上海上港队以1比1收场。就整场比赛而言,损失最大的其实还是上港队,因为该队一门心思想要夺取今年中超联赛的冠军,但因为这场平局,已经和领头羊广州恒大队拉开了4分的差距,甚至对河北华夏幸福队的优势也已经只有2分了。不过,这并不是本文的重点,而是上港队8号奥斯卡在上半时最后阶段的表现完全对不起其6000万欧元的“冬季标王”的身价,中国足协如果实施双重标准而不处罚奥斯卡,实属天理难容!

正如上港队主教练博阿斯赛后所言,上港队在上半时追平比分的那个进球属于越位球,但过错并不在上港队一方,而是裁判的决定。此话不假,助理裁判的业务能力低下,导致了富力队被追成1比1平。[思想道德、品质问题,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只说业务素质。]当富力队的外援乌索上前对助理裁判的判罚提出异议时,执法的主裁判周刚不由分说地直接掏出黄牌予以警告,这也没有问题,算是维护裁判在赛场上的权威。但是,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举动就令人不解了。

在比赛重新开球之后,奥斯卡连续两脚闷富力队球员,这很显然属于违背体育道德之举。尽管奥斯卡“闷”对方球员的两脚不是在“死球”状态下,但是,作为执法裁判,如果有起码的公正态度,应该可以马上吹停比赛、然后出示至少黄牌予以警告,甚至即便出示红牌也不为过。可是,主裁判周刚并没有这么做。就在主裁判犹豫之际,富力队的球员见状直接就冲了过去,这才引发随后的那场混乱。

更令人费解的是,主裁判周刚在和两名助理裁判以及第四官员协商之后,最终给了李提香和傅欢各一张红牌,最早冲向奥斯卡的陈志钊则是领到了一张黄牌。而作为“肇事者”的奥斯卡,居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这才是问题的症结与核心所在。作为今冬世界足坛转会的“标王”,难道有如此举动就可以免受任何处罚?中国裁判在执法过程中的标准究竟是什么?难道仅仅因为是外籍球员,就可以在中超赛场上为所欲为?更何况,奥斯卡出现这样的举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之前,不仅裁判照顾“有方”,甚至连中国足协也没有一个说法。其所造成的结果,只能是令奥斯卡更加肆无忌惮!

当初,秦升在中超联赛中用脚踩踏对方球员,有关方面义正言辞,“社会影响恶劣”,对秦升实施停赛半年的处罚。而孙世林一个大拇指,在没有违反任何规则的情况下,也受到了中国足协的停赛处罚,理由也同样是“造成不良影响”。那么,试问——当中国足球花那么多钱请来如此高价的外籍球员时,这些外籍球员的举止就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很早之前,中国足协就曾因为中国球员在比赛中用球“闷”对方球员而受到过停赛4场处罚,这一次,中国足协相关部门会采取怎样的行动?

所谓“公道在人心。”只有当中国足协一视同仁、无论外援还是本土球员,都实施同一标准之时,中国足球才有可能真正受到尊重、才能真正树立自己的权威!特别是作为中国足协,不能面对本土球员“耍官威”、可以肆意而为,摆出一副“一切我说了算”的臭架子;面对洋人,就装着像个“孙子”一样,屁都不敢放一个。如是,与腐败无能的晚清政府有何差异?

所以,请中国足协参照秦升与孙世林的处罚标准,就奥斯卡事件给外界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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